5月16日前在海口购买小客车从事经营的企业需登记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周静泊)为摸清海口市2018年5月16日0时前购买车辆拟从事网约车、汽车租赁等经营业务但尚未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小客车数量,做好海口市网约车、汽车租赁动态调控工作,海口市交通运输和港航管理局将于2018年9月10日至20日对上述小客车进行调查登记。逾期申请登记的企业将不予受理。

  登记对象:

  在2018年5月16日0时前,注册地在海口或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的企业。

  登记的小客车范围:

  拟从事网约车、租赁车的企业购买的小客车。

  登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8年5月16日0时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网约车或租赁车)原件及复印件、车辆销售合同、车辆统一销售发票或购车款(含订金)转账凭证(含电子凭证)。

  有开展网约车、租赁车经营业务经历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登记地点: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海甸岛怡心路10号)二楼公交科。

  登记时间:

  9月10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除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逾期申请登记的将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

  0898-66263709(8:30-17:30)

  0898-68724473 (8:30-17:30)

责任编辑: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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