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购房者上千万元难追回续:业主称开发商退款协议书不合理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1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望)9月7日,南海网以《海南一楼盘违规分割楼层拆零销售购房者上千万元难追回》为题报道了购房者购买“海南富地国际”铺面遭欺骗一事点击查看早前报道。为了解决购房者退款的诉求,9月11日,海口市住建局组织召开协调会,项目开发商国神华公司的新股东第一投资集团提出一份退款协议书,但业主们认为该协议书不合理拒绝签字。

  近日,南海网接到多位市民反映称,他们去年通过海南天白翼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白翼公司),购买了“海南富地国际”的铺面。今年该项目更换了新股东,并告知业主原来的销售属于违规,铺面要收回去,但他们的购房款却迟迟不给退。据记者初步了解,当时购买了该楼盘商铺的至少有59位购房者,涉及金额达一千四百多万元。

  9月11日,针对业主们退款一事,海口市住建局邀请国神华公司原股东代表、第一投资集团代表、业主代表等召开协商会议。协商会上,国神华公司新股东第一投资集团提出一份退款协议书,但业主们看后纷纷表示不合理,并拒绝签字。

  第一投资集团提出的退款协议书指出,天白翼公司作为国神华公司的代理销售公司,在收取了业主缴纳的房屋认购款后,天白翼公司突然失联,找不到该公司负责人及其营业地址,导致业主们认为自己遭受欺诈,如今向国神华公司要求返还房屋认购款。对此,国神华公司邀业主们一同向公安机关举报,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査天白翼公司及其负责人的涉嫌犯罪行为。

  协议书中约定,由原股东承担此次需退还业主的购房款,国神华公司原股东无力支付和赔偿,可由国神华公司现股东代为支付,但业主需同意在国神华公司现股东与原股东先达成书面协议的前提下再代为支付,且退还业主的款项仅限于业主之前已经支付购房款(以收据、账单、刷卡单共同核对为准),不包含违约金、逾期利息等其他任何款项。

  对于开发商提出的退款协议书,业主谢先生认为,协议书中强调业主应于国神华公司在公安机关受理有关天白翼公司伪造公章诈骗钱财一事之日起(以立案通知为准),三个月内到国神华公司现场办理退款事宜,这点非常不合理。谢先生说,受害业主可以配合开发商报案,但不能以立案为由才办理退款,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那大家的钱是不是退不了?“我们之前也去派出所了解过,这个是经济纠纷,派出所才没有立案。”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由业主起草一份退款方案,然后再约开发商协商解决。

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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