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构改革系列图解 看改革后的机构职责有哪些

  开栏的话

  海南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为中央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打好“当头炮”、下好“先手棋”、当好“排头兵”。本报今起开设“海南机构改革系列图解”专栏,陆续刊发我省新组建和优化职责机构的机构和职责调整内容。敬请读者关注。

  海南机构改革系列图解

  1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

  加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牌子,作为省委议事协调机构,主要负责审议并组织实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建设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及各领域对外开放重大事项等。

  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省委工作机关,加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2 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将省规划委员会的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责,以及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务厅的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经济、海洋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加挂省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省规划委员会、省国土资源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3 省生态环境厅

  将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相关职责,省国土资源厅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省水务厅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省农业厅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省海洋与渔业厅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省生态环境厅,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省生态环境保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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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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