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将评选60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 每名奖励5000元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10月1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叶俊一)10月10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人力资源局获悉,三亚将面向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开展就业创业典型评选活动,其中“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转移就业脱贫之星”各30名,每名将获得5000元奖励。

  附《关于开展三亚市2018年度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174号)和《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落实九条特殊措施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三人社发﹝2018﹞273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紧扣脱贫攻坚主题,结合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及乡村振兴战略,通过评选和奖励,选树一批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典型,达到宣传勤劳致富的效果,营造浓厚的就业创业氛围,示范带动贫困家庭劳动力通过就业创业致富奔小康,形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工作合力。

  二、评选范围

  (一)“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范围

  在三亚市范围内创办企业或实体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均可参选。创办的企业或实体包括各类型企业、个体经营户,在种养业、绿色食品产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加工业、商贸流通业、手工编织业、乡村旅游业、农村服务业等领域从事创业经营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家乐等。

  (二)“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范围

  转移就业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均可参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级部门开发的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岗位上工作的人员除外)。

  三、评选条件

  (一)“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信经营。

  2.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熟悉扶贫政策,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在区域内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示范引领带动更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就业创业。

  3.所创办的企业或实体有一定生产经营(或服务)规模和较高经济收入,产业发展前景好、潜力大、模式新。

  (二)“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连续外出务工满1年,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单位内部职业提升培训,能够立足岗位做贡献,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业绩突出。

  3.获得企业奖励、职位得到提升、积极帮助其他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等人员优先考虑。

  四、评选名额

  (一)“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名额分配

  2018年度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评选名额为30名。各区、育才生态区评选名额原则上分配如下:海棠区1名,吉阳区2名,天涯区10名,崖州区8名,育才生态区9名。

  (二)“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名额分配

  2018年度贫困家庭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之星”评选名额为30名。各区、育才生态区评选名额原则上分配如下,其中:海棠区1名,吉阳区2名,天涯区8名,崖州区9名,育才生态区10名。

  五、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于2018年10月至11月进行,分为申报、审查、评定、公示、表彰5个阶段。

  (一)申报(2018年10月8日至2018年10月19日)

  各区、育才生态区采用多种形式在本地广泛宣传,采取自愿申报和帮扶责任人、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工作队等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受理申报材料。

  (二)审查(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0月27日)

  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就业负责部门联合所在区域扶贫部门按照评选条件要求,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要剔除,符合条件的要按分配名额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对候选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征求计生部门意见后,加盖区人社、扶贫部门公章后报送所在区政府或管委会同意加盖公章后报市人社局。

  (三)评定(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0月31日)

  由市人社局、市扶贫办组织力量,根据各区、育才生态区上报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正式候选人。

  (四)公示(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11日)

  2018年度“创业脱贫致富之星”、“转移就业脱贫之星”正式候选人将在市政府门户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将进行复审。根据评审与公示情况,最终审定获奖名单。

  (五)表彰(2018年11月中旬)

  以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名获奖者5000元的奖励资金。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获奖人员进行持续宣传报道。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纪律。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申报材料不实,违反评选纪律者,将取消参评资格或撤销其奖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推荐表、事迹材料和本人照片。事迹材料要以通讯题材撰写,要求标题醒目、文体规范、结构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语句精炼。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本人照片两张(办公室的工作照或生产一线的生活照)。

  (三)提供相关佐证。推荐人选须提供申报材料中涉及到有关数据和内容的佐证材料。主要为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扶贫手册、社保清单、工资发放凭证、营业执照、荣誉证书等。以上材料上报复印件。其中申报“创业脱贫致富之星”的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社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非“多证合一”的,另需提供企业法人证书)复印件;个体经营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复印件;无营业执照的种养大户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承包合同(协议),同时提供村(社区)或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经营证明材料。

  (四)经费来源。“创业脱贫致富之星”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转移就业脱贫之星”列入财政一般预算。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财政局三亚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8日

  (联系人:许亮联系电话:88869367)

责任编辑:肖秀燕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