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金花园小区建筑垃圾堆楼下 物业:需业主筹资清运

  【海口红城湖路金花园小区】谁扔的建筑垃圾?不能这么扔啊!要挨罚的!

  小区建筑垃圾堆在楼下!

  业主:不及时清理蚊虫孳生 物业:需要业主筹资清运

  金花园小区建筑垃圾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王康景 文/图)“这些建筑垃圾已经堆放很久了,物业一直不清理,导致蚊子非常多,晚上都不敢开窗。”近日,家住海口红城湖路海南师范大学金花园小区的业主周先生投诉。

  记者15日在该小区看到了周先生反映的这堆建筑垃圾,小区2栋正在修建电梯,堆放在两栋楼之间的水泥块和木板等垃圾较多,却未见清理,有业主表示,这些垃圾正是修建电梯所产生,此前在修建2栋另一侧电梯的时候也出现建筑垃圾堆放的情况,后来由于业主投诉,物业才让人清运走。

  “我们窗口这里都备着蚊香,一到晚上就要点上,蚊子太多了,还有一些住户不自觉,把生活垃圾也丢在这些建筑垃圾堆上。”一位业主说。记者现场看到不少一楼业主将窗户位置用篷布封挡起来。

  “这些垃圾并不包含在我们日常收取的垃圾清理费处理范围,我们收的只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包含在0.6元一平米的物业费中,而这些建筑垃圾需要业主们筹资来清运。”小区物业主管冯先生说,每栋楼都有业主代表,物业将通知业主代表组织业主筹资清运垃圾。

  相关链接

  乱倒建筑垃圾最高罚10万!

  今年7月2日,海口市正式印发《海口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明确对建筑垃圾处置实行特许经营管理,企业或个人违规处置将受处罚。

  根据《办法》,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将被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该《办法》从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责任编辑:吴立婷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