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评论 | “家长批改作业”的权责错位该矫正了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海口小学一二年级要求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而从三年级开始,学生每天需要完成各科的家庭作业。不少学校低年级老师要求学生家长批改作业并签名,但考虑到家长的知识水平,对高年级学生的家庭作业,老师并不要求家长批改,而是视情况而定。(详见10月19日南海网报道)

  对于家长批改作业,有家长表示赞成并愿意投入其中,称这能够使家庭学校教育互为补充,相得益彰,也有部分家长表示家长检查批改家庭作业应该有个尺度,不能一味地将责任强压到家长身上。更有老师表示,家长的监督陪伴能够促进孩子成长。

  必须说,上述看法都有一定的道理,从孩子成长来说,家长批改作业的确是一种督促,也是一种陪伴。事实上,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的陪伴必不可少。只是,在现实中,不少家长忙于生意、工作,或者囿于自身知识水平有限,批改作业俨然成了一种负担,而在一些学校,家长批改作业更成了理所当然的任务。

  也就是说,本来看起来很美好的“家长批改作业”,背负了巨大的道德压力。家长理应参与学校的办学管理,也必须关心孩子的成长,但应该区分教学事务和非教学事务,从尊重教育规律和教师的教育自主权出发,家长不应该参与教学事务,而应该参与非教学事务。就批改作业而言,理应属于教学事务,属于学校和老师的权责范畴。家长批改作业”这种权责错位看起来是家长对孩子学习的重视,但无形中增加家长的负担与焦虑。

  值得警惕的是,日前江西一学校几名家长因未批改作业被老师点名批评,已经引起广泛争议,老师的做法更是受到了激烈批评。因此,“家长批改作业”的权责错位是时候矫正了。要知道,截至目前,我国已有江苏、宁夏等多个省市明确规定学校老师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不能要求家长代批改学生的作业。

  必须反思、理清家校在教育孩子中的权责,只有学校、教师、家长在教育学生中各司其职,才能真正形成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合力。(肖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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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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