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好处费” 儋州一男子把妻子微信账号“借”人收钱获刑

  诈骗团伙优惠“出售”林俊杰演唱会假门票

  他把妻子微信账号“借”人收钱

  儋州一男子贪图每笔200元“好处费”受审

  南国都市报11月7日讯(记者 何慧蓉)贪图每笔200元的“好处费”,儋州男子黄某将妻子的微信账号“借”给电信诈骗团伙,并帮忙转账诈骗所得5100元。11月5日,黄某涉嫌诈骗罪受审。

  黄某,儋州人,已婚。今年2月,在明知万某等人利用微博发布虚假的优惠出售明星演唱会门票进行诈骗的情况下,黄某仍提供妻子的微信账号,帮助万某等人将诈骗所得款进行转账。因为万某等人告诉他,每转一笔1700元的“门票费”他可以从中抽取200元“好处费”。

  今年2月的一天,一名受害人在微博上看到了万某等人发布的所谓林俊杰演唱会门票出售的消息,便给该账号私信,并添加了微信,将自己的身份证号给了对方以购买门票。万某等人谎称已经下单,并给受害人发了一个收款二维码,让受害人把1700元门票钱转账过来。这笔钱,之后转到了黄某妻子的微信账号,黄某在收取200元好处费后,将该款转给了万某等人。

  同年3月,黄某再次抽取400元好处费,将两张“门票钱”中剩余的3000元转给万某等人。

  在万某等人落网后,黄某的妻子也因涉嫌参与其中收款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经调查,黄某妻子的微信账号进行诈骗款收取、转账是由黄某进行操作,黄某被网上追逃。今年8月中旬,黄某向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黄某明知他人诈骗,仍帮助他人将5100元诈骗款转账,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官和法官还对黄某的行为进行教育,让黄某及其家人告诫身边的人,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参与诈骗,以免害了自己,也害了家庭。

  法庭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韩慧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