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海南新创工业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银行的公告

  关于选聘海南新创工业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银行的公告

  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和《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子基金合作投资机构的通告》(琼工信〔2018〕313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发控”)旗下基金管理公司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省工信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现将选聘信息、《海南新创工业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银行评分标准》(见附件1)及《报价函》(见附件2)予以公告,有意向的银行请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参与选聘。

  一、基金托管银行的申请资格

  申请银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并在海南省设有常驻机构;

  2.具有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引导基金托管经验;

  3.海南省分支机构未因基金托管业务遭受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二、托管银行服务要求

  1.按照托管协议开立基金托管专户,并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管理该基金托管专户;同时,在托管银行开立基金的基本账户和募集账户。

  2.按照托管协议要求,负责基金资金拨付、清算和日常监控,并定期向基金管理公司报告资金运作情况;

  3.对托管基金的资产、负债等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复核管理人计算的托管财产财务数据;

  4.对托管基金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每季度末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监管报告;

  5.对子基金、被投资企业等需支付投资收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未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投资收益的,向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报告;发生破产清算情况的,对清算小组向基金管理公司支付清算财产的情况进行监督;

  6.建立投资项目台账,保管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

  7.向省工信投资基金推荐优质、成长性较好的项目;

  8.在充分保证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条件下,制定专项省工信投资基金闲置资金投资方案;

  9.在符合银行信贷政策的条件下,优先对省工信投资基金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10.按有关规定和协议要求,向基金管理公司提供托管财产的相关资料;

  11.制定托管资金风险防控方案,切实防范风险;

  12.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

  三、基金托管银行的申请材料

  申报基金托管银行须提供以下材料,并按照顺序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单位印章。

  1.申请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监会)核准的基金托管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财务报告;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选聘需提供);

  6.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机构法定代表人无法在报价函上签字,请提供);

  7.评分标准文件中需要提供的具体证明资料(所提交证明资料应全面、清晰地反映评分标准所列内容,并提供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材料,见附件1);

  10.托管省工信投资基金或其他基金的案例介绍;

  11.托管协议及相关合同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报价函(原件加盖公章,按照规定的格式填报)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15.申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写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邀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文件,邀标人不予受理。

  四、选聘事项及流程

  1.选聘方式及评标办法

  2.本次省工信投资基金托管银行的选聘采用内部议标竞聘比选的方式。根据《海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基金托管银行评分标准》(附件1)评分标准,使用综合评估法,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候选人。

  3.中标结果经呈报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4.选聘流程

  评标小组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方案、托管竞争力、托管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选聘文件的投标人,由评委进行综合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二位),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具体选聘流程为:

  1.南海网、海南发控官网等渠道公开发布选聘方案公告;

  2.申请人自发布选聘方案公告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向海南海控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控资本”)报送有关申请资料;

  3.海控资本审核申请人资格,确定进入评审的申请银行;

  4.评标小组对符合申请资格的银行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各银行的评选分数。中标结果经呈报审批后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通过海南发控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对选定托管银行的结果进行公告;

  6.海控资本与托管银行签订托管协议,开展托管业务。

  五、申请时间和申报方式

  选聘所需相关材料(一式5份)请于2018年11月23日18点前报送至海南海控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逾期不再受理。

  六、保密要求

  为保护本公司合法权利,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请贵行勿将本函中涉及的相关材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袁乐其

  联系电话:0898-36683285

  邮箱:capital@hnhold.cn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华银大厦23层

  特此公告。

  附件1.海南新创工业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托管银行评分标准

  2.报价函

  海南海控资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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