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推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确定107项任务

  我省积极推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确定107项试点任务 试点期限2年

制图/张昕

  107项试点任务

  深化试点期限为2年: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107项试点任务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2020年上半年进入完善、提高、总结阶段

  完善管理体制3项

  扩大对外开放22项

  培育市场主体16项

  创新发展模式6项

  提升便利化水平12项

  完善政策体系13项

  健全统计体系3项

  创新监管模式5项

  其他试点任务27项

  2020年6月30日  

  海南日报海口11月20日讯(记者 罗霞 实习生 王淼 通讯员 张富明)海南日报记者20日从省商务厅获悉,我省正积极推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已确定并抓紧落实107项试点任务,涉及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等方面。

  今年,《国务院关于同意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明确,同意在海南等省市(区域)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为做好我省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政策效应叠加,突破重点、试出成效,力争全省服务贸易增速快于货物贸易、GDP和全国服务贸易的增速。

  目前,各项任务工作方案已制定完成,建立海南特色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平台、加大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服务贸易企业的支持力度、推进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加大海南直达全球主要客源地的国际航线密度等工作正得到积极推进。

  据了解,在推进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背景下,今年我省服务贸易实现较快增长。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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