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岁女童斑马线被碾轧身亡 司机疏忽大意未停车

   4岁女童斑马线被碾轧身亡

  事发深圳宝安区过马路时小女孩家人曾向车辆打手势司机疏忽大意没有停车

  小女孩长辈向小轿车打手势示意

  轿车没有理会撞倒小女孩

  轿车从小女孩身上碾轧过去

  小女孩家人瘫倒在地

  12月1日晚,在深圳宝安区河东工业路路口,一名4岁的小女孩跟着长辈走到斑马线的一端,其长辈对一辆缓缓靠近斑马线的小轿车做出手势示意后,牵着她的手走上了斑马线。谁也没料到,小轿车没理会这个手势,继续开了过去。车辆不但撞倒了小女孩,左前轮还碾了过去。当小女孩的长辈回头看到她时,瞬间崩溃,瘫坐在地上。

  1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名为“泪目!孩子,我还想再握你的手”的交通事故警示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据该消息附带的现场视频显示,12月1日晚11点多,在一处路口,一名小女孩跟着长辈走到斑马线的一端,其长辈对一辆正缓缓靠近斑马线的小轿车做出手势示意后,牵着小女孩的手走上了斑马线。但小轿车根本没停下,仍旧低速前行。车辆一下撞倒了小女孩,继而又碾轧了过去才停车。而小女孩的长辈也因小轿车的碰撞放开她的手,当其回头发现躺在地上的小女孩时,瞬间崩溃,瘫坐在地上。

  这一幕让众多网友揪心不已,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在发布此消息时也配以心碎、流泪的表情。多数网友谴责轿车司机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对女童的遭遇感到惋惜。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官方微信公号随后发布了消息,12月1日23时12分许,在河东工业路路口斑马线处,4岁的陈某在其长辈的牵手带领下过马路时,刚好张某某驾驶粤D6****号小型轿车在宝安区新安街道翻身路由南往北行驶至此。轿车左前车头与走在斑马线上的陈某身体发生碰撞后,造成陈某倒地,并被该车左前轮碾轧,最后送院抢救无效死亡。

  深圳交警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到,事故发生的路口为无交通信号灯路口,晚上有路灯照明,有标志、标线、绿化带及护栏。经查看现场视频,行人过马路时,对驾驶员张某某做了手势示意,而张某某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

  经初步调查,张某某驾驶机动车疏忽大意,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通过未停车让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深圳交警同时提醒,车让人,让出一分安全,人让车,让出一分保障。驾驶人也好,行人也罢,一定要时刻记住严遵交通法规,不要让这样的悲剧一次次重演。

  文/记者李涛实习生戴幼卿

责任编辑:吴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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