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孕妇小区坠井与腹中胎儿双双身亡 谁的责任?

  杭州孕妇小区坠窨井身亡。致命中空井盖,谁的责任?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马路上的井盖,平常在生活中没什么存在感,但一不留神,不起眼的井盖就可能变成吞噬生命的死亡陷阱。近日在浙江杭州的“观澜时代云邸”小区就发生了一起悲剧:一位怀胎七个月的孕妇在小区停车场下车,哪知刚走一步,就掉进一口窨井。消防队员赶到将她从井中救出送医抢救无效,她与腹中胎儿已经双双不幸罹难。究竟是谁导致悲剧的发生?又该有谁来担责?遇难者家属与小区物业发生了争议。

  井盖厂商:草坪井盖装在窨井处,明显的安装错误;小区开发商尚未答复

  6日下午,白杨街道办事处提供给记者一份通报还原了事发前的部分细节。事发时,孕妇的丈夫朱先生驾驶白色大众轿车,她坐在副驾驶室,从观澜时代云邸小区北门进入小区,该车停至云邸小区1幢北侧消防登高平台西北角与绿化带交界处,车头向外。车停后,她从副驾驶位下来,不慎掉入窨井。多张网传现场照片显示,涉事窨井的绿色盖子破裂,只剩下一个圈。昨日下午,白杨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坠井孕妇全身无明显外伤,现场搜索未在周边地面找到井盖残片,经下井打捞,已在井底找到较为完整的井盖圆形底部。

  事发小区物业公元物业表示,今年5月,事发地点的井盖的确出现破碎,不过已及时更换。井盖厂商杭州金盟道路设施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也像记者表示,井盖质量没问题,事发井为窨井,“应该装窨井盖而不是草坪井盖,很明显的施工安装错误。”

  记者了解到,该窨井深约5.4米,井口距水面约2.5米,水深约2.9米,窨井直径为0.72米。事发后,出事的窨井被围起,有小区居民自发在旁边放置了鲜花。目前,开发区成立了由白杨街道、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针对此事的相关调查还在进行中。截至发稿,小区开发商——金隅公司尚未就“窨井盖采购、安装等问题”进行公开答复。

  物业:事发窨井盖曾进行更换 事发停车位置不是车位而是消防登高点

  坠亡孕妇姓任,29岁,怀有7个月身孕。当天晚上7点多,掉进了一个窨井。被拉出地面时已经没有意识,送往医院时已无生命体征,经一小时抢救,仍没有被救回。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时,有小区业主向记者反映,这一窨井盖去年就有损毁的迹象:“保安说找小区物业,前台小姑娘电话不知道打给谁,去年就坏掉了,本来就是塑料,下面有沼气,有热度,塑料时间一长就老化掉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小区物业——公元物业,管理处潘经理表示,事发窨井盖物业之前有维修更换过:“采取维修更换,这块是有在做的,四,五月份的事情,具体的日期、时间,我们这边都有记录,到后续会跟大家公布,后续的善后工作,我们物业公司该承担的,我们会坦然面对。”

  但是,潘经理也表示,当天晚上当事人停的位置并不是车位,而是小区的消防登高点:

  “规划不是停车位,没有停车的,我们也多次告知一些业主,那个地方不要停车,这是一个消防登高点,是禁止停车,地面也划了相关的区域,再说他当时强行停那个车,可能会比较困难,他的车轮胎要压到窨井盖,才能正常地去停。”

  律师: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仍需进一步调查结果

  事发的窨井大约四五米深,窨井盖的外径大约75公分。目前出事窨井已经被盖上,但是事发前窨井盖的情况如何,以及事故的具体原因究竟是什么,还需要等待警方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对此,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如果家属最终走了司法程序,赔偿的费用,涉及到抢救治疗费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100万以上,但是这笔钱由谁来赔?要看事故责任的具体认定,这个破损的窨井盖,要先做一个质量鉴定。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栋烨:“窨井盖的质量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他的窨井盖从出厂的时候,质量就存在问题,那它的生产厂家,明知道窨井盖有问题,还给他销售的销售商,都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事故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事故发生有两种说法,第一窨井盖本身有破损,那么在确定出厂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第二责任方就是窨井盖的管理方,也就是物业公司。而另一种说法,驾驶员车子轧到了窨井盖,导致井盖破损那么,驾驶员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栋烨:“首先这个路不能给车子用的,那么物业公司,包括其他的管理者,尽到了这些义务的情况下,那可能这个车主要承担比较大的责任。”作为管理者,没有尽到维护维修的义务,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且是承担比较主要的责任。当然,具体的责任划分还要看事故的调查结果,如果起诉到法院,由法院来认定。

  目前事故的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有关责任划分,目前有两种说法,第一是窨井盖本身有质量问题。如果在确定出厂质量没有任何问题的情况下,第二责任方就是窨井盖的管理方,也就是物业公司。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客座研究员夏学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物业公司难辞其咎:“杭州孕妇窨井致死悲剧,我认为物业公司应该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根据我国的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的规定,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的维修养护。那么在这个事件当中,普通的住户肯定不是责任人,那么主要责任人应该是物业公司或者是前期物业公司,因此物业公司对这场悲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专家:杜绝窨井盖“陷阱”需要数字化统一管理

  井盖作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公共设施,在城市市政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井盖一旦丢失、损坏,就会成为危险的隐患。在网上浏览新闻,因为井盖破损、丢失引发人员伤亡事故的案例比比皆是。一个毫不起眼的盖子怎么就成了陷阱?城市窨井盖管理为什么这样难?

  对此:夏学民分析认为:“在各地城市当中,窨井盖可以说是数量多,品种繁杂,有的是属于居民小区的,有的是属于城市公共部分的。那么从它的这个来源来看,有水管、电力电线、燃气通讯等各种管线,因此窨井盖的管理可以说是一个由来已久的难题。如何解决多家单位、多个部门管不好一个小小的窨井盖这样的一个长期存在的难题呢?我的建议是要大力构建城市的数字城管系统,构建城市统一的地下管网的电子化信息平台,把原来属于各个部门、各个单位、不同的行政区划的这些管网及窨井盖,纳入统一的一个信息平台。这样的好处就是既能够防止不法分子破坏或者盗窃这些窨井盖,更能够保证居民,然后从这经过时的人身安全。”

  记者陈征北、孙洁晶(浙江台)

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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