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严格管理污染地块用地
南国都市报12月15日讯(记者张宏波)13日,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我省将建立和共享污染地块的各类名录及相关信息,对审批地块全部或部分位于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未进行土壤环境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不得批准相关土地的审批手续。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掌握的关停搬迁工业企业信息通过海南省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给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责任编辑:谢军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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