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进一步放宽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姚皓)近日,海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在琼承揽建筑工程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放宽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

  《通知》提出,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内设立的外商独资建筑业企业,在海南省承揽中外联合建设项目时,不受建设项目的中外方投资比例限制。

  《通知》要求,海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管理办法(试行)》及第一批信用主体评分标准等有关规定,对外商独资企业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统一纳入诚信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障海南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责任编辑:吉训侦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原创报道

精彩海南 新闻早知道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