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 市民发现违法行为可举报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通讯员梁振玮)1日20日,万宁市安监局、公安局、东澳镇政府在东澳镇查获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当场查获烟花爆竹产品3344件(箱),价值约十万元,案件正进一步调查中。

  经查,嫌疑人吴某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就将大量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东澳镇镜门村和东澳镇农贸市场一小卖部内进行非法销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万宁警方提醒,焑花爆竹是一种危险物品,不是普通商品,要想经营烟花爆竹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且烟花爆竹储存点必须通过安全审核合格后,方可定点、定摊或定柜销售,未经许可任何私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万宁警方和安监部门将不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加大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取缔无证经营的零售摊点,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严厉打击查处,确保严管严控工作高压态势。提醒相关有此类违法犯罪企图的市民,莫因贪图小利,存在侥幸心理,以致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万宁的市民朋友若发现违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通过“110”报警电话、或万宁市安监局“62222320 / 15289820059”举报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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