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系列调控政策引领房地产市场发展 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

  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型系列特刊·住建城乡篇

  我省近年来出台系列调控政策引领房地产市场发展,逐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谱写城乡新篇章 描绘琼州新画卷

  俯瞰海口海甸岛区域,城市人居环境舒适。 本报记者 袁琛 摄

  海南日报记者 孙慧 通讯员 杨洲

  “家”是一个亲切、温暖的字眼。在很多人眼中,住房条件的改善是衡量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之一。

  “我的老家在农村,小时候住的是瓦房,后来父母在县城买了经济适用房,我大学毕业工作后又在省城买了商品房。我们一家的住房变化就是海南千万个家庭在城镇化路上的缩影。”说起自家住房的变化,海口市民苏惠感慨万千,她说从住瓦房到住楼房,从下农田到逛公园,她深刻感受到这些年海南城乡人居环境的改善,让全家人的幸福感也提升了不少。

  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是海南的一个发展目标。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海南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运营,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统筹城乡发展,新型城镇化质量明显提升,人居环境改善明显,城乡面貌日新月异,书写了海南城乡建设改革发展史上浓墨重彩的崭新篇章。

  坚持“房住不炒”定位 出台调控政策引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海南是全国唯一的热带岛屿省份,集中了滨海沙滩、热带雨林、地热温泉等多项优质生态资源。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在海南拥有一套房子,节假日时在海南休闲度假,成为很多人对幸福生活的一种向往。

  近年来,海南的房地产市场规模加速扩大,商品房新开工面积、销售面积总量超过以往。但由于全省缺乏统一的总体规划引导和管控,房地产开发尚未形成科学合理布局,房产项目遍地开花,部分项目对生态资源造成了破坏,且房地产项目数量的快速扩张,导致品质跟不上,房地产市场产品开发粗放、品质不高、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日益突出。

  2016年2月23日,海南正式出台实施“两个暂停”为重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发出政府调控信号,从增加有效住房需求、开发多元化房地产产品等方面积极调整,消化商品房库存,控制新增供应量,引导房地产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要求回归住房居住属性。我省政府将这句话写入了2017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努力实现本地居民“居者有其屋”。

  2017年至2018年,面对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和建设自贸区、自贸港等利好消息带来房价上涨的压力,为汲取上世纪90年代海南房地产泡沫和国际旅游岛政策公布后海南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的历史教训,省委、省政府提前预判,主动作为,采取了一列有效措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牵头制定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原先限购基础上逐步升级,实行全域限购政策,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推动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

  实施最严厉的全域限购政策,遏制房地产经济泡沫,保持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同时,省住建部门从调整结构、提升品质、完善配套等方面着手推动我省房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例如,以生态环保为目标,我省推广装配式建筑、节能建筑等绿色建筑,制定了《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技术标准》等系列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对绿色建筑项目进行星级评比以及开展绿色建筑立法调研等,从根本上实现建筑品质提升,推动建筑业的升级转型,着力构筑绿色人居环境。2018年,全省新增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项目290个、建筑面积1271.04万平方米。

  加强房屋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和评价体系,形成以诚信评价为主的监管模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此外,通过树立行业样板、标杆,大力推广新技术,加强技术创新,真正推动建筑行业品质的提升。

  下一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调控目标不动摇、调控力度不放松、调控政策不走样,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我省正在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物价、税务、国土等部门完善商品房价格备案管理和商品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加快房地产业诚信体系和中介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并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加大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力度,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多措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向稳发展。

  落实“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 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住房,在老百姓心中,不仅是一个遮风挡雨的住所,更是承载希望的港湾。在遏制房地产泡沫经济同时,不可忽视本地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改善型住房需求,尤其是困难群体和夹心层群体的住房需求不可忽视的民生问题。为此,我省也正在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从2008年起,我省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该政策连续多年将其列为“民生十大实事”“一号民生工程”来推进建设,并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省政府对地方政府经济社会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保障性安居工程概念也逐步扩大,政策覆盖面也在扩大。从初期的仅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进一步涵盖至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各类棚改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垦区危房改造)、危改房等等,构建起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2018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提出我省将逐步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开发面向本地居民的限售商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继续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及实施棚户区改造,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租赁住房需求。

  各市县政府立足本地实际,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让广大城镇中低收入群众享受到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海口市民董长德,一家四口从府城绣衣坊三四十平方米的破旧老房,搬到青年路民安小区50多平方米的新房,尝到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善政的甜头。“廉租房圆了我们一家的住房梦。”董长德说。

  此外,我省持续多年来,一直推进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在国家补贴政策上,再逐年加大省级、市(县)级政策配套资金,财政惠农力度不断加大,连续8年超额完成了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我省已经有将近27万户的农民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改善了农村住房居住条件。

  此外,农村危房改造成为了我省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突破口,各市县以危房改造为抓手,以农房报建、“三师”(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建筑工匠培训等举措,推进了新农村的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例如陵水黎族自治县,以往的陵水农村垃圾处理是个老大难问题,乡村脏乱差饱受游客诟病。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乡村民生项目,当地政府清理了常年堆积垃圾的死角,建立一套“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机制,乡村环境卫生面貌有了很大改善。

  近年来,全省住建系统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任务、第一民生工程和头等大事,紧紧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年度减贫任务,全面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和脱贫攻坚住房保障任务,同时,我省将危房改造与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旅游+”等相结合,带动了贫困户增收,减轻了群众负担,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

  2018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额完成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1.53万套、开工率112.7%。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开工2.63万户、竣工2.6万户,开、竣工率分别达到105%和104%。

  以建设“幸福美丽家园”为中心 多举并措提升城乡“颜值”

  建设广大群众既能住得进,更能住得好的住房后,更需要营造起便利、和谐的宜居环境。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城乡环境整治作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行动,加快推动城乡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提高城乡发展品质水平。

  在城市建设方面,近年来,我省各市县抓好城市设计及开展城市生态修补工作,例如海口市全力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城市更新建设,统筹协调给水排水、园林绿化、市政道路等设施建设;三亚市借助“城市双修”工作,开展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的污水截流、收集、治理工作,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和生长型,有效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度,助力城市品位提档升级。

  在城市管理服务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据《海南省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以及其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设立管理执法综合机构,推动城市管理走向治理。同时,各市县继续依托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为完善城市治理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

  2018年至2020年,我省所有城市包括县城将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以下简称“城市双修”)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陈孝京指出,要以“城市双修”做为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转变城市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同时这也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是推动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重要举措。

  在城乡卫生环境改善方面,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切实担起中央生态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狠抓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解决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实时跟踪督促加快2018年底开工建设的8座焚烧发电厂建设,争取在2020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以农村垃圾收集、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作为主攻方向,重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模式,村庄垃圾收集点1.25万个,覆盖100%行政村和95%以上的自然村。大力实施厕所改造提升工程。此外,加强城乡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全省计划建设8座配套、应急填埋场,陵水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三亚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6座新建(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21座生活垃圾转运站,以及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等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我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规划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推进、配套建设、突出特色、持续提升”的要求,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结合起来,通过“百镇千村”建设,分类指导各乡村美丽乡村建设和乡镇实施街道立面风貌管控工作,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经济产业发展,弘扬特色乡土文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点”到“线”向“面”发展。截至2018年,全省基本建成566个美丽乡村,其中星级乡村384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霍巨燃表示,“十三五”期间,是海南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对标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进我省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迈上新台阶。

  (本报海口1月23日讯)

  2016年2月23日

  海南正式出台实施“两个暂停”为重点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从增加有效住房需求、开发多元化房地产产品等方面积极调整,引导房地产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17年

  我省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努力实现本地居民“居者有其屋”。

  2018年

  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超额完成任务,棚户区改造开工1.53万套、开工率112.5%。农村危房改造4类重点对象开工2.63万户、竣工2.6万户,开、竣工率分别达到105%和104%

  截至2018年

  全省基本建成566个美丽乡村,其中星级乡村384个

责任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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