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政策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公司

  经省政府同意,省发改委1月29日发布《海南省售电侧改革实施方案》。方案透露,海南将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培育售电侧市场,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用能水平,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此次售电侧改革的工作目标是构建投资多元、主体规范、交易公平、监管有效的配售电市场体制。逐步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多途径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提高用户的参与度,赋予电力用户用电选择权。分阶段建立健全售电侧市场机制,通过电力市场竞争和需求侧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通过为用户提供综合能源服务,促进互联网、节能服务等技术的应用。

  第一阶段(2019年)为局部试点阶段。一是建立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机制、信用评价机制、风险防范机制;二是建立市场化的辅助服务机制;三是鼓励社会资本组建售电公司,重点以国家批准的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推进改革;四是对历史形成的,海南电网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网资产,可参照增量配电业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

  第二阶段(2020-2022年)为推广应用阶段。在总结国家批准的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分布式能源发展和微电网试点示范,择机选择一批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进行输配电改革试点,探索园区型区域电网运营模式。

  第三阶段(2023年及以后),在及时对前期改革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放开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投资业务。

  售电公司资格采取注册制度,不实行行政审批。售电公司对照准入条件,按照“一注册、一承诺、一公示、四备案”的程序,列入政府市场主体目录后即可获得参与市场资格,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后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承诺、公示、注册、备案应该遵循自主自愿、公平诚信、公开管理、科学监管的原则。

  海南电力交易中心负责海南省内售电公司注册服务。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在海南电力交易中心办理注册,获取交易资格。

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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