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南除夕大气污染程度大幅减弱 迎来更多“春节蓝”

  今年海南省除夕大气污染程度大幅减弱,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烟花爆竹“禁燃令”迎来更多“春节蓝”

  ■ 海南日报记者 周晓梦 通讯员 陈晓明 王振洪 实习生 梁庆豪

  今年的春节,海口等市县的不少百姓发现,城里没了以往喧闹的鞭炮声,没了满地红纸碎屑,也少了漫天烟尘。

  “2019年除夕夜至大年初一,我省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受除夕夜烟花爆竹影响污染程度明显减弱,主要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管理处负责人薄毅介绍。

  这一变化,得益于一纸决定。

  1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其中就明确严禁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1月30日,海南省举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六个严禁两个推进”工作部署动员会,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全面落实大气面源污染防治措施,推动今年一季度特别是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比往年有明显改善,实现环境保护“开门红”。

  连日来,海南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纷纷行动,全力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禁燃烟花爆竹,也让海南的天空出现了更多的“春节蓝”。

  少放一挂鞭炮 守护一片蓝天

  “耳边噼里啪啦、轰轰隆隆声少了,空气中也没闻到太多呛人的味道,听说是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家住儋州市那大镇的黎位俊发现,今年过年安静了许多,空气中也少了烟雾缭绕。

  主要污染物浓度降低了多少?从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室提供的一组数据可以看出:与去年除夕和初一相比,今年海南省污染程度大幅减弱,峰值时段主要污染物PM10、PM2.5、二氧化硫下降70%左右。其中,PM2.5的峰值浓度下降了66%,PM10的峰值浓度下降了70%,改善显著。

  而根据2019年2月5日(大年初一)零时至13时数据估算,当天全省大多数市县空气质量保持在优良水平。重点城市海口市和三亚市每小时均保持在优良水平。

  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大量集中燃放的烟花爆竹会导致空气中污染物浓度在短时间内急剧上升,影响空气质量。少放一挂鞭炮,可以为守护海南省的蓝天白云贡献力量。

  是否施行“禁燃令” 多数市民理解和支持

  实施“禁燃令”,是为了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也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而进行的实践。

  “燃放烟花爆竹一方面会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在高速路上,影响车辆行驶能见度和行驶安全,从而发生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会产生火花火星飘散,易导致车辆着火。”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新闻发言人周平虎从交通安全角度分析说。

  而医务工作者也提醒,过年放鞭炮崩伤、烫伤和烧伤的事故时有发生,且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空气质量不好,会诱发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对烟花爆竹下禁令,可减少烧伤事故发生和呼吸系统疾病的发作。

  “往年过年,特别是到了除夕零点,那鞭炮声是不绝于耳,家里有小孩老人的,也难免会觉得有些受影响。”海口市民黄英姿认为,烟花爆竹不该盲目燃放,应有相应的管理规定。

  “禁燃令”是否施行?多数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据统计,在制定《通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阶段时,有近2000封群众来信支持在主城区禁放烟花爆竹保护生态环境。

  目前,海南省18个市县政府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均已根据《通知》要求,划定并公布禁燃区,明确全年和节假日期间禁燃区域及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等,部分市县在禁燃区内同时实施烟花爆竹禁售。

  既要喜庆年味 也要空气质量

  省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坦言,在制定实施“禁燃令”过程中,也有部分群众担心政府搞“一刀切”,禁止在乡镇农村燃放烟花爆竹。

  “因此,我们要求各市县在划定禁燃区过程中务必要广泛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真实诉求,把群众意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科学划定、适时调整禁燃区范围,一方面最大限度地确保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不超标,另一方面应分区分类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控,避免烟花爆竹禁放“一刀切”。

  而对于“少了烟花爆竹少了年味”的问题,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倡议,广大市民在春节期间尽量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多选择联欢、贴春联、电子爆竹、拜年等绿色、低碳方式欢度春节。并且,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合适的地点燃放,不要燃放噪声过大的烟花爆竹,兼顾喜庆年味和空气质量,过一个文明祥和、绿色环保的春节。

  (海南日报海口2月5日讯)

责任编辑:吴婵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