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女子开宾利跑车起歹念 男子陵水抢劫获刑1年8个月

  看到女子开宾利跑车起歹念 拿假炸弹翻墙进小区抢劫

  男子陵水抢劫获刑1年8个月

  南国都市报2月11日讯(记者 何慧蓉)看到开着宾利跑车的女子,身负赌债的湖南青年李某动了歹念。他拿着假炸弹,翻墙进入女子小区蹲守,在车库内威胁女子载其离开,结果被女子丈夫、健身教练及保安制服。

  李某,今年32岁,湖南常德市桃源县人。去年5月中旬,李某在陵水清水湾游玩时看到被害人任某驾驶一辆宾利跑车经过。看到任某是个女子,开着豪车,而李某欠赌债,遂产生了从任某处弄钱的想法。

  李某事先做了一些准备,他打算用假炸弹威胁。为了看起来真一点,他从网上搜索学习炸弹制作方法,并跟踪任某。经过两次摸点,李某掌握了任某在清水湾某小区居住。去年6月1日22时许,李某见任某驾车载两名小孩回到小区车库,便上前拿出小刀指着任某,并称其手中有炸弹,让任某开车载其离开。任某不从,要求让两名小孩先离开,李某同意。期间,任某问李某是不是想要钱,李某称不要钱,并谎称是被别人逼过来的。任某从车内拿出一根甩棍与李某僵持。随后,任某的丈夫吴某、健身教练刘某和小区保安蔡某等人先后赶到将李某控制。

  经专业排爆人员检查,李某所携带的炸弹系假炸弹。

  陵水法院认为,李某以劫取财物为目的持刀威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李某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李某因身负债务而进行作案预谋、准备,如从网上搜索学习炸弹制作方法,选取、追踪被害人,以及翻墙进入被害人居住的小区蹲守等一系列行为,虽未能得逞,但辩护人所称犯罪情节轻微,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陵水法院认为,李斌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肖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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