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2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 姚皓)2月13日,海口首批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开始受理申报。南海网记者了解到,按《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人才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租房补贴时,需要提供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少人才在这一项上犯了难。这份材料该去哪办?怎么办?南海网记者特别准备了一份攻略。
经住保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是什么?
南海网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了解到,申请补贴时,人才提供房屋租赁证,即视为已有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证去哪办?
海口市的房屋租赁证由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各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地址:
龙华区: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服务大厅2号窗口,咨询电话:68927557。
美兰区:水巷口街35号美兰区房屋租赁管理所,咨询电话:66225220。
琼山区:中山路与文庄路交界处,工商银行旁边的大楼5楼,咨询电话:65801827。
秀英区:丘海大道30号秀英区政府政务大厅6号柜台,咨询电话:68605573。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出租人(即房东)和承租人(即租客)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
出租人如无房屋产权证,需要先到房子所在地的居委会、社区开证明,证明房屋产权归属,其中内容包括房屋面积大小,需要出租的面积等,凭此证明可代替产权证。
房屋租赁证怎么办?
出租人和承租人共同前往租屋所在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如出租人因残疾等原因不便前往,房屋租赁管理所可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如出租人不在本地,可写公证委托书,委托他人与承租人一同前往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申办房屋租赁证后多久能拿到证?
房屋租赁证窗口受理所需时间约为10分钟,受理后3到5日可以领证。
证办好后,申请人凭受理合同原件、出租人或承租人其中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所里领取,或是委托他人代领,暂不能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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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薇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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