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评论 | 如何治理“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近日,有住户反映部分小区高空抛物现象频繁,记者就此走访了海口龙华区山高路和沐天成小区、美兰区大英路嘉茂大厦和望海楼职工宿舍小区住宅楼间,了解到经常有住户往楼下扔烟头、果皮、塑料袋等垃圾杂物,更有甚者,还往楼下倾倒污水。(详见2月14日报道)

  高空抛物现象被大家称之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人人深恶痛绝却又屡禁不止。楼上的住户为图一时之便,随手就把各种垃圾抛洒下来,无论你身在何处,都有可能遭遇垃圾砸头顶、脏水泼全身、重物砸车子的痛楚,甚至危及生命,真是令人“伤不起”。

  不可置否的是,高空抛物现象,不仅是素质低下的一种表现,同时也是一种对公共安全责任的淡漠。然而,由于高空抛物往往是转瞬即逝,加之城市高空监控的不完善,要想找到抛物之人,似乎成为一道城市难题。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法律这样做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给被害人带来一定的经济赔偿,但是“众人背锅”,并不能给高空抛物之人带来强有力的威慑力。

  因此,要想解决这个老生常谈的难题,决不能止步于赔偿,更需要多方的努力和配合。一是要发挥宣传“润物细无声”作用,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宣传,让更多市民了解高空抛物现象的危害性及相关的处罚措施;二是辅之于一些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即用全方位无死角的“高空监控”,严防死守,让高空抛物现象无处遁形;三是提高违法成本,现行法律仅停留在造成伤害才进行处罚,我们要呼吁,对那些未造成伤害的高空抛物行为,也要有一定的警示及处罚措施。

  总而言之,高空抛物现象关乎社会道德,也关乎法律法规,更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唯有多方的努力和配合,才能管住那些高空乱扔垃圾的手,让椰城因为文明而更加美丽!(方芳)

本文为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原创评论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和来源
责任编辑:林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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