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一楼盘未完工开发商易主 业主被要求交9万元“配套费”

  楼盘项目未完工 开发商易主

  业主要交9万元“配套费”

  南国都市报热线966123讯(记者 谭琦)“花了近60万买房,开发商易主后还要我们交9万多元的‘配套费’。”近日,在保亭广东街购买了御景豪苑房产的李先生称,该小区的开发商易主后又进行了配套设施的完善,其中收取的8000余元的管理费和20%的利润让他觉得不合理。

  购置房产开发商易主

  业主要另交9万元“配套费”

  李先生于2014年在保亭广东街三期御景豪苑购得90平米的住房,全额付款共计57万余元,其中包括装修款13万余元。2015年10月,距离交房的期限已经过了7个月,开发商还未交房,李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2016年3月22日,保亭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先生拥有其购买的房屋及该房屋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随后,原开发商因资金链出现问题,部分楼盘被海南省第一人民法院拍卖,保亭衍宏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接手了301套房屋及其相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2018年8月,我们接到一份通知,现在的开发商因改善了小区的配套设施,要按每平米收取业主的‘配套费’。”李先生收到了一份《保亭御景豪苑未完善毛坯预算》的清单,上面显示开发商完成了公共区域完善和室内完善共计22项工程、6万余元,再加上管理费8000余元和20%的合理利润1.3万余元,共计9万余元。

  “原先小区已经建好了大部分配套设施,现接手的公司仅仅安装了水电和电梯,为什么要收这么多钱?”李先生认为,这样的收费并不合理,自己可以缴纳水电和电梯的费用,对于其他费用他存在疑问。

  小区物业称不了解情况

  记者联系开发商未果

  李先生提供的一份《致各位业主函》上写道,由于原开发商资金链出现问题,该小区接手时处于无电梯、无水无电、泳池、公共区域未完善等状态,公司通过司法拍卖获得了301套房源,并垫资完善小区的各项设施。该函件的落款为保亭衍宏实业有限公司。函件中还列出了各项设施完善需要收取项目的费用,包括园林景观、排水、水电表、强电入户、消防系统安装、电梯、门窗等共计13项,并提供了完善前后的对比照片。此外,函件中也表明,如果业主不办理费用的缴纳,将不享受公共部分配套设施(排污、水电、电梯),后期补办增加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21日,记者致电御景豪苑小区物业处的叶经理,其证实了该函件的信息。“我们在接手该小区的时候,是相当于烂尾楼的状态。”叶经理称,函中也写明了完善的内容和情况,不能做更多的说明。当记者问及收费的依据时,叶经理称自己并不了解,要咨询公司的负责人。随后,记者多次联系开发商未果。

  律师说法:

  没有法律依据 可以拒绝缴费

  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达虎认为,这是小区原开发商未履行与购房者的购房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其未履行的部分,又是小区必须完成方可正常投入使用的公共配套。新公司实际上属于享有相关建筑物2/3以上权益的新业主,其为整栋建筑物所有者的公共利益垫资完成的公共配套,除非原拍卖公告中有要求中标者全部承担完善该栋建筑物的公共配套投入的约定,否则该栋建筑的全体业主应当共同分担此笔开支。但因新公司并非事先与其他业主进行协商共同处理,且其在竞拍标的房屋时对该情况也应当预见,因此其所要求的利润和管理费等超出合理支出的部分,其他业主可以拒绝承担。同时,如各方对完善公共配套所产生的费用有争议的,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估值。

  以上属于原开发商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造成的购房者的损失,购房者在承担相关支出之后,可以向原开发商主张权利。

  本报将继续跟踪报道此事进展。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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