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小区宠物狗疑误食鼠药被毒倒 业主对于投放鼠药有话说

  宠物狗疑误食鼠药 毒倒

  业主:物业投放鼠药,没有提前通知 提醒小区“毒鼠屋”投药要规范

  近日,海口一小区业主谢先生的宠物狗中毒死亡,其怀疑狗狗的死是误食了小区投放的鼠药。

  记者走访海口部分小区,发现大多小区投放鼠药都比较规范,然而也有部分小区存在投药未及时通知业主的情况。

  不少业主表示,灭鼠害是好事,但是对于投放鼠药,他们也有话要说……

  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康景 实习生 邱惠颖 文/图

  一起意外

  狗狗吃了食物残渣后中毒

  “狗狗在小区里闻和吃了一些东西,回到家没多久就出现严重呕吐,我送去宠物医院但没能抢救过来,医生说是中了老鼠药的毒。”近日,海口美兰区五指山路天福新村小区住户谢先生投诉称,物业在小区内投放老鼠药,没有及时通知业主,或存在不规范投放,导致爱犬被毒死。

  据谢先生介绍,3月14日晚上他带着家里的两只狗狗外出遛弯,当晚11点回到小区,他先给电动车充电,狗狗则在旁边转悠,等他插好电后发现2岁多的八哥犬正在吃地上的食物残渣,他阻止了狗狗并将狗带上楼。

  “八哥犬回到家没多久就开始吐,刚开始以为是它吃多了,后来越吐越多,我感觉不对劲,赶紧将狗送去宠物医院。”谢先生说,结果狗狗没能救过来,医生说是老鼠药中毒,送来的时间有些晚了,“医生说,如果是误食急性鼠药,抢救的时间很有限,超过半个小时就很难救活。”

  在谢先生停车充电的地方有一个“毒鼠屋”,谢先生怀疑狗中毒与物业投放的鼠药有关,其质疑物业投药却不及时告知业主。“也可能是有人故意在食物残渣中放了老鼠药。”谢先生搜集了一些地面上的食物残渣以做检测。

  小区物业表示,事发约10天前确实投放了老鼠药,但都是放在“毒鼠屋”里,且已经张贴告示告知业主。不过,记者走访该小区时并没有看到相关告示。

  一种现象

  部分小区投放老鼠药未通知住户

  投放鼠药需放在专设的“毒鼠屋”内,且“毒鼠屋”上需标注“勿触摸、有毒”等相关警示标语,投放时应该及时提醒小区住户、业主。

  记者就此走访了海口多个小区。在海口万华路大天花园小区,记者看到老鼠药都比较规范地投放在“毒鼠屋”里,上面有“勿食勿动”等字样,业主也表示会收到投放鼠药的通知。在海口海府路海汽处长楼小区,记者看到物业张贴的投药通知,提醒业主看管好小孩等,以防人畜中毒,“毒鼠屋”上也喷涂有“鼠药有毒,请勿触摸”的字样。但也有一些小区投放鼠药并没有通知住户。在椰林路一老旧“三无”小区,物管人员表示,虽然“毒鼠屋”上有相关提示,但给小区投放鼠药的人员投药前并未提前通知。在中山南路的佳润小区,有业主投诉“投药”人员没有事先通知。

  一些看法

  业主希望小区投药前应征询并告知

  走访中,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业主,多数业主表示小区投放鼠药几乎从未征询业主意见,也并没有对投放鼠药的情况做详细的说明,让业主比较困惑,也显得“无知”。“灭鼠害是好事,可小区关于投放鼠药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我们都不知道。”海口大天花园小区一位业主表示,物业和投放鼠药的人员都没有主动向业主说明这些情况。

  “我觉得物业或者社区投放鼠药时应该征求一下业主意见,比如该把‘毒鼠屋’放在哪里,如果‘毒鼠屋’放置离一楼一些业主家较近,人家就不一定愿意。”业主刘阿姨说。

  一个提醒

  专家:及时公告,避免二次中毒

  海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技术人员王春甫表示,老鼠药分为急性和慢性两种,急性如“毒鼠强”等,老鼠或者宠物只要吃到一点就会很快产生作用,短时间内就会死亡,而慢性如“溴敌隆”等,老鼠吃后要一周时间左右才会死亡,时间较长,但效果也好,这个药对宠物同样有危害性。目前城区都要求使用慢性鼠药。

  王春甫提醒,小区投放鼠药时应该及时公告,让业主做好防范。他还提醒,投过鼠药后,小区应该及时清理掉中毒死亡的老鼠,否则猫、狗等宠物在小区活动时如果去触碰或者舔咬老鼠的尸体也会导致“二次中毒”。

  海口市疾控中心病媒科科长杨新艳表示,要使用贴有明显提示标语的“毒鼠屋”,具体到有投放单位、联系电话等,另外要注意投放鼠药的距离和药量。

  “要选择在居民区隐蔽但老鼠常出没的地方投放,每个‘毒鼠屋’间隔在10到20米。”杨新艳提醒,已经投放的老鼠药要定期回收和处理,应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和巡查鼠药状况。投药前的宣传要做到位,提醒业主遛狗牵绳,避免宠物靠近“毒鼠屋”,同时家长要教育孩子远离‘毒鼠屋’。

  一则建议

  不慎吃到鼠药 这样做

  目前维生素k1是解老鼠药毒性的特效药,市面上也比较容易获取,杨新艳建议消杀单位配置专业人士或者在“毒鼠屋”上喷涂“维生素K1为老鼠药中毒特效解毒药”的标示,万一中毒,可及时服用维生素K1。如果不能及时找到特效药,可以紧急催吐,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责任编辑:许海若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海南社会

社会民生包罗万象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