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今日起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开始“陪餐” 海口已有45个学校食堂执行
4月1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正式执行。规定明确指出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当天上午,南海网记者走访相关部门及部分学校,了解陪餐制度落实情况。
“海口市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共有520个,目前已有45个食堂已执行学校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制度。”海口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翁平荣表示,结合海口实际与《规定》要求,将监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市教育局还将加强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抽查、检查各学校落实情况,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家长陪餐制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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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玉敏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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