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招网海口4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4月11日召开的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案例(第二批)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第二批五项自贸区制度创新案例,其中一项是海南在全国率先实施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
游艇业在国际上被喻为“漂浮在水上的黄金”,据测算每投入1美元可带来6—10美元的回报效益。海南发展游艇产业有区位、气候、生态、自然环境、独特的人文风情、市场等优势,游艇旅游正快速成长为海南旅游消费新业态。目前,我国对境外游艇自驾入境实行关税担保制度,过高的入境担保金和繁杂的办理手续成为制约游艇自由行瓶颈,海口海关在全国率先将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应用于境外游艇入境关税担保领域,助力海南发展游艇产业。
在海南,境外游艇所有人委托的游艇服务企业或其他经海关注册登记的企业作为投保人,承担税款缴税义务;经海关总署和银保监会批准,在海南省开展关税保证保险业务试点的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为投保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海关为被保险人,凭保险单为境外进境游艇办理入境手续。
据了解,境外游艇入境关税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大幅降低了境外游艇入境成本,特别是价值较高的“超级游艇”入境成本降低幅度更大。以一艘价值2000万元的外籍游艇为例,未实施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前,该游艇入境需向海关先缴纳760万元的税款担保,可以是担保金,也可以是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的保函,游艇出境后再向海关申请退还担保金或保函。但无论是担保金还是保函,均给企业带来较大资金压力。实施关税保证保险制度后,该游艇入境30天,只需向保险公司支付1万元保费,由保险公司承担税款担保责任。
自2019年1月政策实施以来,已有7艘境外游艇通过关税保证保险的方式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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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羽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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