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昌市接待服务中心隶属文昌市接待办公室,为从事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计划公开招聘文昌市接待服务中心管理岗位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共招聘文昌市接待服务中心管理岗位3名,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事业单位现行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专业分类设置参考《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4月25日(报名期间每天8:30至16:3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务网络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ks.hnrczpw.com/ks2015/loginready.asp?ksid=4fc8f8e36367a2f5ff42b38a489d4b3d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及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注册,填写并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户口簿;(2)身份证(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4)近期1寸免冠电子照片;(5)有效联系方式。上传各类资料的图片限jpg格式,200kb以内。如考生报名时候系统显示“姓名和身份证号不符或验证号错误”或其他问题,请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898—66738760、66755313,咨询时间:每天8:30至16:30。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19年4月25日12:00前及时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4月25日16:30准时关闭,2019年4月25日12:00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重新提交审查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失败。

  5.考生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南海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资格初审

  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的笔试开考比例,则相应递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在改报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生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随时积极关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南海网,并保持电话畅通(可正常接收短信),及时登录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四)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相关知识。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需求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南海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1:3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应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5.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南海网公布。

  6.计分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与面试成绩一并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面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昌市2019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6.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日期之前取得;

  7.考生需到资格审查现场打印学信网毕业证书证明(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八)考察

  由市接待办牵头,文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和相关考察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

  1.市接待办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文昌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监督电话等。

  2.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报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聘用。

  3.市接待办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1.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报市编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2.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递补工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18-35周岁的截止时间,以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为准。

  (三)海南省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省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四)文昌市户籍是指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文昌市生源是指参加高考(中专)被学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文昌市的人员。

  (五)本次招聘考试专业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文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文昌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市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监督举报电话: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真诚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现象。举报电话:0898-63330871(市纪委信访室);0898-6333017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七、本方案由文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63330057(市人社局就业调配室)

            0898-63330584(市接待办公室)

            0898-66738760 (南海网)

  附件:文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操作指南

原标题:文昌市2019年公开招聘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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