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我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护畜牧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非洲猪瘟疫病,严禁恶意制造谣言、传播谣言。非洲猪瘟是由非洲猪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烈性、高度接触性传染病,除家猪和野猪外,其它动物不感染该病毒。非洲猪瘟属一类动物疫病,不是人畜共患病,不会感染人,从正规渠道购买的猪肉产品可以放心食用,对恶意制造散播谣言的行为将进行严厉打击。
二、全省已启动应急响应,在此期间,禁止跨市县调运生猪。
三、生猪养殖(场)户要加强管理,严禁参观和闲杂人员进出养殖区,所有进出养殖区的人员、车辆、物品必须经过严格消毒。加强生猪屠宰及加工管理,进场屠宰生猪必须严格查证验物,对进出屠宰场的人员及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发现生猪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
四、饲养畜禽出现死亡时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乱丢乱弃。禁止宰杀、加工、出售、食用病死猪,发现乱丢乱弃行为要积极举报。违反规定乱丢乱弃病死畜禽者将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根据《海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的管理。严禁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等机构出售泔水,严禁任何人违规收集倒运泔水,禁止使用泔水喂养生猪。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98-83661516
县市场监管局:0898-83665345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1日
原标题: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告
责任编辑:吴立婷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南海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