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5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康景林)日前,海口市制定非洲猪瘟防控期间猪肉供应保障方案。从生猪挑选、运输、屠宰一直到上市销售,方案周密,全方位保证市民吃到合格的猪肉。其中,在养殖场的选择上,就有五条标准。
海口市政府优先选择全市非洲猪瘟疫情安全区内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遴选符合“点对点”供应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要求供应生猪的养殖企业应当符合5个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调出生猪的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防疫管理制度健全,配备专职兽医人员;具有较高生物安全水平,过去3年内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在部、省两级重大动物疫病抗体监测中,未出现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情形;所在区辖区内无屠宰企业或现有屠宰企业产能不足;按规定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为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阴性;与屠宰企业签订专项供应生产合同。
选了猪场,再选猪。生猪出栏前3天,养殖户需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同时开展非洲猪瘟疫病抽样检测,各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凭非洲猪瘟检测合格报告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拥有合格证的生猪,才能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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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薇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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