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计划在2030年实现私人乘用电动汽车“一车一桩”目标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5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周静泊)海南省近日出台《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按计划,到2030年海南将建成94万个充电桩。这些充电桩都会分布在哪些地方?据悉,新建充电设施将结合各市县经济发展水平,考虑其人口、建成区面积、地理位置和旅游产业发展水平等因素,以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化与便利性为原则建设。


  在地域方面,《规划》将海南划分为I、II、III类区域推广充电基础设施。其中:I类为重点发展区域,包括海口、三亚、儋州、洋浦、琼海等4市1区,计划在2020年、2025年、2030年电动汽车与配建公共充电桩比例分别不低于7:1、5:1、5:1,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分别小于2公里、1公里、0.9公里。

  II类为优先发展区域,包括文昌、万宁、陵水、东方、澄迈5个市县,计划在2020年、2025年、2030年电动汽车与配建公共充电桩比例分别不低于10:1、8:1、8:1,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分别小于2公里、1.4公里、1公里。

  III类为积极促进区域,包括五指山、乐东等9个中西部市县,计划在2020年、2025年、2030年电动汽车与配建公共充电桩分别不低于12:1、10:1、10:1,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分别小于2公里、1.4公里、1公里。


  在车型方面,《规划》要求私家车、出租车、分时租赁车按照车桩比1:1建设,公务车、公交车、城际客运、通勤车、物流车、环卫车等其他领域按照车桩比2:1建设。

  在场所方面,分为居民小区、单位内部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公路沿线、生态功能区等。

  《规划》要求新建住宅小区要严格推行配建停车场指标,至2020年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充电接口条件,规划至2030年实现私人乘用电动车“一车一桩”的目标;现有住宅小区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建设条件逐步建设,应满足推广目标的需要;对无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在住宅小区内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用充电车位。此外,还要制定有序轮流充电的制度规范,建立充电车位以慢充为主、分时共享机制,为充电创造条件。

  充分利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写字楼、工业园区等内部停车场资源,按不低于25%的比例规划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向社会公众错峰开放。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

  在机场、码头、汽车站、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和驻车换乘(P+R)停车场以及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宾馆酒店、医院、大型商场、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与城市智慧灯杆(“杆桩一体”)和路边停车泊位等城市公共停车场所,结合交通枢纽、大型文体设施、城市绿地、大型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路边停车位、旅游景点等城市公共停车场,配套建设城市公共充换电站 或分散公共充电桩,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高速公路按每对服务区配套建设2座公共充换电站。环岛旅游公路依托规划的环岛滨海驿站建设40个公共充换电站。2019-2030年,国道、省道、县道配置充换电站服务半径呈逐步缩减趋势,以满足电动汽车的用电需求。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建设一定比例的公共快充设施。

  在海南省内国家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和省级森林公园以及4A以上景区等旅游度假目的地,利用景区停车场合理配建公共充换电站,并纳入所在地区整体规划。

  此外,在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规划》提出停车场可根据运营需求和电动汽车推广目标配建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快充桩,部分可采用换电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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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9-2030)

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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