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省“禁塑令”工作再向前迈进一步。
据了解,今年2月,我省印发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今年底前,要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及标准体系,完善监管和执法体系,形成替代产品供给能力。此次计划出台的条例,旨在建立健全全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地方性法规,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详细】
【新闻背景②】海南禁塑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个人随意丢弃一次性塑料制品 最高可罚500元
哪里禁塑?
商场 超市 宾馆 集贸市场 快递企业
《条例》提出,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行名录管理。禁止向消费者、社会公众提供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场所包括商场、超市、宾馆、零售商店、集贸市场、旅游景点、饮食服务单位、快递物流企业、娱乐场所、运输车船、车站码头、医疗机构、个体工商户等从事经营和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同时,这些场所应在醒目地方设置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提示牌。【详细】
更多视评>>>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南海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