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统一规范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

  三亚日报讯(记者 刘少珠)5月16日上午,三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铁军主持召开七届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省长沈晓明在听取赴市县督导项目推进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审议通过了《三亚市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管理规范》和《三亚市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应用导则》等议题。

  会议书面学习《关于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全岛自由贸易试验区 为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基础的意见》、省长沈晓明在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海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紧急通知》。

  在目前国家暂无相关具体标准规定的情况下,三亚创新起草编制了《三亚市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和《三亚市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应用导则》(以下简称《应用导则》),用于统一规范全市道路上公共设施标志的设置工作,确保各类公共信息标志有法有规可依。

  根据《管理规范》,三亚将成立公共设施标志论证小组,负责组织公共设施标志的信息筛选及设置方案的技术论证工作。市级各职能部门可根据《应用导则》所列的公共设施范围,向论证小组提出需要设置公共设施标志的名单,由论证小组进行筛选,最终确定需设置公共设施标志的单位名单。论证小组还将根据公共设施名单的信息构成情况,确定三亚市公共设施标志建设实施单位。实施单位编制设置方案后,论证小组组织对设置方案的论证工作,论证通过后,则由实施单位根据最终设置方案和论证结论,申请立项,落实建设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在公共设施单位的筛选中,将优先满足非营利性机构的导向需求,严格控制盈利性机构公共设施标志的数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三亚市城市园林绿化社会化养护管理实施方案》等一批议题。

  副市长周燕华、刘钊军、何世刚、谢庆林,市长助理崔杰,市政府秘书长陈明参加会议。

原标题:七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管理规范》等一批议题 三亚统一规范道路用公共设施标志

责任编辑:陈慧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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