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物业费时起争执
物管员砍断业主拇指
南国都市报5月24日讯(记者 何慧蓉 通讯员 王倩) 今年65岁的欧某曾是海口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员,因催缴物业费发生争执,欧某将业主左手拇指砍断。日前,因犯故意伤害罪,欧某被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8年11月5日8时许,欧某作为海口市美兰区振东街某小区的物业管理员,向郭某催缴物业管理费时起了争执。在争执过程中,欧某将郭某的电动车推倒,随后又跑到停放电动车处取出一把用黑色塑料袋包着的西瓜刀,砍向郭某。郭某抬手抵挡时,左手拇指被砍断。经鉴定,郭某损伤属轻伤一级。
同年11月16日,欧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谢军辉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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