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东台人民医院院内感染”事件,5月27日,江苏东台市委宣传部微信公号“东台发布”刊发通报称,东台市人民医院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
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同时,给予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简直触目惊心!
这是丙肝病毒传染太快,
还是医院集体安全责任无意识?
还是严重失职渎职?
事件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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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的每一个漏洞都是“感染源”】
调查组认定这一感染事件的主要起因是医院院内感染管理不到位,但并未明确到底在哪一个环节、因何种具体的原因引发院内感染。我国对于传染疾病的防控以及医院感染的管理有明确的责任、严格的制度和成熟的管理措施。
这些制度和责任都是医院院内感染的“防火墙”,如果医院各个环节都能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制度,都能担负起各自的责任,都能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到位,都能把住关,环环相扣,环环监督,就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甚至有效控制院内感染,而对于以血液、性传播、母婴传播等为主要传播途径的丙肝,则能取得更好的控制效果。反之,医院感染管理的每一个漏洞都是“感染源”,有一个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不到位,整个感染管理体系都将陷入失控危险状态,院内疾病传播就有了可乘之机。
近年来,一些地方发生了数起患者因血液透析感染丙肝事件,有的感染规模达数十人,给患者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伤害。医院和医务人员作为院内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必须要从这些事件中深刻吸取教训,本着对患者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举一反三地查找封堵可能存在的感染管理漏洞,进一步强化责任,一丝不苟地落实好每一项防控措施,把工作做得再实一些,再细一些,筑牢院内感染的“防火墙”。而卫生监管等部门则应发挥好行政监督作用,不能仅侧重于事后追责,而是应该加强对医院事前、事中的介入、检查、督导,倒逼医院切实负起责任。(北京青年报 李英锋)
【69人院内感染丙肝 规则失守是最大敌人】
纵观近年来几起院内集中感染事件,“规则失守”无疑是涉事医院的通病之一。从69人被感染的结果来倒推该医院的处理过程,我们就会发现,在很多环节,涉事医院只要在其中有一步能遵守操作规则,就能避免当前疫情扩大的窘境。
首先,假如涉事医院按照规定操作,初次透析的患者都进行肝炎病毒检查,且每半年复查1次,那么,病毒性肝炎的透析患者就很容易被发现;其次,假如涉事医院严格遵守病毒性肝炎患者隔离透析和专机透析的规定,即使透析患者中有肝炎病毒携带者或患者,也不至于将病毒传染给其他透析患者;假如严格遵守传染病报告制度,疫情早就得到了控制,不至于发生69例感染的严重事件……
有报道显示,这批感染者是在4到5月间陆续被发现的,但东台市卫健委5月13日才接到医院报告。《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病毒性肝炎属乙类传染病,当地医院并没有依法在12小时内上报疫情,这显然也是贻误防控时机、导致疫情扩大的一个重要原因。
尽管预防院内感染存在较大难度,但坚守规则能够将风险降到最低。某种程度而言,比起传染病来,规则失守才是最大敌人。
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既需要医务人员平时养成,更需对医疗系统强化日常监管,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则的操作行为,即使此次没有产生不良后果,也要给予严厉处罚。因为只要规则失守,哪怕有千百次偶然侥幸无事,也无法逃脱发生严重后果的必然。(新京报 罗志华)
【“69人丙肝感染事件”:违规延时上报需严厉追责】
《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城镇于12小时内,农村于24小时内向发病地的卫生防疫机构报出传染病报告卡。而病毒性肝炎属乙类传染病,可东台市人民医院并没有依法在12小时内上报疫情,据报道显示,感染者是在4、5个月间陆续被发现,但东台市卫健委5月13日才接到医院报告。
显然,东台市人民医院违反相关规定,发现感染者后,没有及时上报疫情,导致卫生防疫部门未能在第一时间掌握丙肝疫情,失去了排查感染源、控制疫情扩大的良机,最终令诸多患者在不知情下遭到感染,损失可谓大焉,令人因之痛心。在疾病面前,医生要跟时间赛跑,岂能在发现丙肝感染者后,还不当回事,公然违反规定,明显有遮掩真相、逃避责任之嫌。
而且,69个被感染者、持续4、5个月陆续被发现,如此大规模、高频率的疾病暴发,在医院内是不可能被完全隐瞒的,却能够拖延这么久不上报,必然是医院高层对医护人员施加压力,不让泄露出去。由此可见,该医院在内部人员管理、血透流程管控、传染病排查上报等环节,均存在很大的漏洞,以致上演了悲剧事件。
需知,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每一个环节的违规操作,都可能是致命的,绝对不可掉以轻心。据介绍,感染丙型肝炎一般分为急性感染期和慢性感染期,如果不进行治疗,一般在6个月左右,有80%概率转为慢性感染,约20年后会导致肝硬化,后转肝癌。可见,如果这些被感染者早日被发现,第一时间采取治疗措施,就能降低感染转性概率、减少病患损失。因此,对于此次丙肝感染事件要严厉问责,完善传染病上报规定,杜绝医疗机构的侥幸心理,禁止瞒报行为。(东方网 江德斌)
【谁来为医院“丙肝病毒”彻底消毒?】
医院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层层失守,才是导致这次严重集体丙肝病毒感染事件的罪魁祸首。丙肝病毒感固然可怕,但是比丙肝病毒更可怕的规则意识的缺失。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家庭,人人都需要有规则意识,如果没有规则意识,那么就会家将不家,国将不国,一盘散沙。规则不仅有工具价值,而且有内在价值;用康德的话来说,人作为理性的存在,其尊严是与其遵守普遍法则的能力和意志相联系的。
医院没有一点规矩意识,安全红线意识缺失,职业道德失守,导致丙肝病毒蔓延。如果医院从上到下,医护人员,人人守护规矩,敬畏规矩,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事,血液透析管理规范,那么就会筑起有效的安全防范屏障,丙肝病毒也就不会漏网,导致如此众多患者被感染。这一事故不仅是给患者“雪上加霜”“伤口上撒盐”,而且会带来严重后遗症。教训实在太深刻了!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分管副院长被免职了。
但是“丙肝病毒”被彻底清理了吗?谁来为医院“丙肝病毒”彻底消毒?如果不从制度上来强化规范管理,不用“体制的杀毒剂”,彻底灭杀各种病毒感染,提高医院医护人员的高度责任感,杀灭“集体安全无意识”的可怕病毒,那么即使免了书记和院长,还有后来人,杀灭了丙肝病毒,还会感染其他病毒。应该为医院彻底“消毒”!(四川在线 吴玲)
别因职业道德失守,
让本应是治病救人的医院,
变成了疾病感染的源头!
来源:北京青年报、新京报、东方网、四川在线(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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