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年年底前每个市县均需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鼓励资源化利用

  明年年底前每个市县均需建

  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

  海南日报海口5月28日讯(记者孙慧 特约记者邹小和)海南日报记者5月28日从省水务厅获悉,我省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作为评价污水处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正在全面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要求2020年底前每个市县均需建设有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鼓励资源化利用。

  据了解,截至2019年4月底,全省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64座,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52.49万立方米/日。此外,我省农村地区污水处理设施也在加快建设中。根据《海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我省到2020年需要建设216座建制镇(农场、林场场部)污水处理设施,这些污水处理设施陆续建设并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大量污泥,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否则将对环境造成污染。

  省水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要求加快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还要推进现有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达标改造。目前海口、三亚两个市县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实现全部资源化利用和焚烧,保亭、儋州、琼海等市县的污泥处理设施正在陆续投入运营。此外,在污水处理厂污泥外运处置上,我省要求严格落实污泥转运三联单位制度,确保污泥产生、运输、处理量相符。

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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