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破坏生态者付出代价

  明面上承包土地养羊,暗地里却偷偷采矿外销,遗留3个石坑,面积17903平方米,最大坑深达11.7米……据南国都市报报道,近日,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杨某、海南某农业公司共同赔偿地质环境修复费用361万余元,同时向公益诉讼起诉人支付鉴定评估费用8.8万元。现一审判决已经生效。

  打着山羊繁育的幌子,做着非法采矿的勾当,作案者真可谓是狡猾至极。事实上,如此“挂羊头卖狗肉”、名不副实、表里不一的做派,正是当前生态环境问题的一个缩影。在监管趋紧、举措趋严的背景下,明目张胆破坏生态环境者少了,但暗地里偷偷摸摸违法乱纪者依然很多。一些人、一些企业总是眼红于生态环境里的非法收益,想方设法找制度的漏洞、钻制度的空子。对这类隐匿破坏乱象,尤其要重点防范、从严整治。

  不过,需要提醒破坏者的是,给生态“留坑”,迟早会坑了自己。3个石坑被判罚361万余元,作案者恐怕得疼上一阵子,甚至要悔不当初了。事实上,从最初的“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到今年初海南出台生态环境破坏“应赔尽赔”新规,生态环境治理逐渐配上了具有极大“咬合力”的“钢牙利齿”,破坏生态环境者随时可能面临天价赔偿。所以,一旦误入生态破坏的歧途,前进一步便是深渊,万万不能心存侥幸、耍小聪明。

  那么,如何才能让为非作歹者及时现形?就本案来看,其中一个亮点就是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为了公共利益及时提起诉讼,这不仅是检察机关的职责,也是广大群众的责任。但是,公益诉讼多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生态环境问题损害的是公共利益,鲜少直接影响个人利益,于是,一些群众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明知其违法却置之不理。殊不知,生态环境破坏吃的是祖宗饭,砸的是子孙碗,如若置之不理,不仅殃及当下,甚至波及未来,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基于此,针对生态环境损害、破坏现象,社会的每一分子都不能做头埋沙堆的鸵鸟,对问题视而不见,相反,要积极行动起来,拿起公益诉讼等制度利器,严惩各类破坏者。事实上,在我们身边,背地里依然有偷挖盗砂者,私下里仍然有污水乱排者,暗地里依然有毁林违建者……他们之所以有恃无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自认为监管鞭长莫及、难伤己身。只要社会大众激发起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将新闻中的公益诉讼推而广之,把守护环境当成自己的事,定能让破坏者无处藏身,受到应有惩处。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生态环境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破坏了就很难恢复。然而,虽然我们一再强调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一些破坏者却总是不惜以身试法,甚至明里不行暗里来。魔高一尺,需道高一丈。面对愈加隐秘、顽固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唯有像此次判决一样,及时干预,严加惩处,才能让破坏者疼在身上,汲取教训;唯有广泛激发起人们保护生态环境的热情、责任心,才能织就立体式、全覆盖的保护网,精心呵护好海南发展的最大本钱。

原标题:让破坏生态者付出代价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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