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在道路公共停车位设置一定比例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6月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强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差异化管理政策在全省各地落地见实效,要求各地交警在6月底前,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道路公共停车位中,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

  省交警总队明确,原则上除道路无法通行或交通管制区域外,禁止对新能源客车、4.5吨以下新能源物流货运车辆实行限行。各地交警部门于6月底前,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在道路公共停车位中,设置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专用停车位应当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标线,对随意占用新能源车位的要加强执法管理和劝导提醒。

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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