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领导|网友反映东方旦场村退塘还林赔偿不合理 回复:将按方案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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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东方6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近日,有网友在南海网“问政海南.找领导”平台上反映,东方市四更镇旦场村退塘还林存在退塘范围不合理、赔偿金额不符合省里规定的标准等问题,希望相关部门做出解释。对此,东方市相关部门表示,退塘还林工作的退塘范围、赔偿金额等都是严格按照东方市退塘还林工作方案执行的。

网友留言截图。

  据网友反映,日前东方市海洋局和四更镇政府工作人员来到旦场村,对村里所有的养殖塘都进行了测量。网友表示,他们的养殖塘要挖超过水位线2米多才能养蟹,每亩造价几万元,省里红头文件公布退塘还林低位塘每亩赔偿是2.1万元,而现在公布的赔偿是每亩5000元,对于公布的赔偿金额与省相关政策文件不一致的问题,网友表示很疑惑。

  位于东方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交界处的旦场村西临北部湾海,同时也是昌化江入海口。6月14日,南海网记者来到东方市四更镇旦场村了解实际情况。南海网记者在现场看到,从距离海边3公里至海边绵延着高低起伏的沙地,沙地上分布着连接成片的数十个养殖塘,大部分养殖塘目测约有3米多深,占地20亩左右,从塘内浅水处可以看出塘水较为清澈。

  “我们都是从2002年和村委会签承包协议后就开始挖虾塘了,挖了三米多深,差不多每亩挖塘费用就有1万多元。”旦场村村民张恩才说道。以养虾为生的张恩才家中有一片占地约30亩、距离海边约有两公里的虾塘,他很疑惑自家虾塘不在沿海基干林300米范围内,为何也要被执行退塘还林。“退塘还林是一件对生态环境有益的好事,我们都非常支持,但是我们想弄清楚退塘的具体范围和原因,不希望自家虾塘被不明不白地征用。”

旦场村村民张恩才和他的虾塘。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摄

  对此,东方市四更镇政府给出回应,截至目前,已测量旦场村退塘塘口面积共747.72亩,均为低位塘,都在市政府要求的退塘还林范围之内。该747.72亩的塘口,部分在沿海基干林带300米范围以内,按照东方市退塘还林工作方案要求,须在2018-2019年期间完成退塘还林工作;剩余部分塘口在沿海基干林带300米范围以外,但根据东方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配合好省政府要求开展的昌化江入海口河道疏浚工作,须实施退塘还林,以便于海南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有限公司在沿岸开展疏浚工作。

  同样在村里承包两块养殖塘养螃蟹的旦场村村民文泽胜介绍,因村里耕地资源紧缺,除了外出打工,大部分村民以养殖业为主要收入来源,村里的养殖业以虾和螃蟹为主,大大小小的虾塘已经经营了十余年。通过查找资料,文泽胜了解到省里相关红头文件规定的退塘还林补偿金为2.1万元/亩,但是工作人员告知的赔偿金为5000元/亩,这两者的明显差价让文泽胜一头雾水。

  为证实村民所说,南海网记者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到《海南省2018-2019年度退塘还林(湿)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各市县退塘还林(湿)资金由省财政和市县财政分级承担。省级财政按高位池退塘还林3万元/亩、低位池退塘还林2.1万元/亩、退塘还湿2万元/亩进行补助。东方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方案,结合东方市实际情况,相应出台了《东方市2018—2019年退塘还林(湿)实施方案》,该方案中提到,退塘还林的补偿标准为高位塘每亩补偿费1.8万元,低位塘每亩补偿费0.3万元,高位塘推填平整工程费按0.3万元/亩,由市林业局按实际退塘面积统一下拨经费到镇政府。对于塘边地上附着物,如房屋等,参照第三方评估标准给予适当补偿。此外,对主动申报、积极配合退塘还林户,将给予每亩0.2万元的奖励。

从距离海边3公里至海边绵延着高低起伏的沙地,沙地上分布着连接成片的数十个养殖塘,大部分养殖塘目测约有3米多深,占地20亩左右,从塘内浅水处可以看出水质较好。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摄

  针对两个方案中的赔偿金额不一致问题,南海网记者采访了东方市林业局园林岗工作人员张裕山。他解释,省政府工作方案中的退塘还林资金包括给村民的退塘赔偿款、平塘工程费、运输垃圾费和还林费用,其中还林费用占了很大比例,约为1万元/亩。东方市的具体工作方案中的补偿费是根据省级资金合理分配后,明确给村民的补偿款,所以在具体工作中以东方市的工作方案为主对村民进行补偿。

  据四更镇政府工作人员介绍,旦场村所有养殖塘皆为低位塘,结合低位塘补偿费和积极申报奖励金,每亩补偿标准为5000元,已按照最高标准为塘主发放补偿费。

  因沿海养殖塘排放的污水严重破坏了沿海基干林带和海洋的生态环境,四更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将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和着力构筑全省海岸生态安全屏障的要求,对沿海基干林带300米范围以内所有养殖塘严格实施退塘还林。

旦场村村民王龙元向记者指出他的虾塘排水口。 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摄

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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