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公安局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举报最高奖励2万元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万宁6月18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黄祥) 近日,万宁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黑恶势力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敦促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姚国正、黄邦虎、陈达权、黄明育、徐明琼、黄世翔、黄雄、吴云、林志景、陈恋文、唐敏旭、陈裕显等人于2019年7月31日前主动到万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通告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在举报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万宁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给予奖励。

  附通告全文:

  关于敦促黑恶势力团伙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净化社会环境,维护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现敦促涉黑涉恶在逃犯罪嫌疑人姚国正、黄邦虎、陈达权、黄明育、徐明琼、黄世翔、黄雄、吴云、林志景、陈恋文、唐敏旭、陈裕显等人于2019年7月31日前主动到万宁市公安局投案自首。

  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且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视情节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拒不投案自首将依法给予从严从重惩处。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犯罪嫌疑人线索,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对在举报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万宁市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试行)》第十条第五款之规定给予奖励。即根据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或主犯的,每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

  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头目或主犯,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骨干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他一般成员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抓获恶势力犯罪团伙、涉恶类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每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

  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对隐瞒、包庇、容留逃犯以及为其逃避打击提供便利条件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附件:犯罪嫌疑人信息

  举报电话:

  文警官18907527699,曹警官13976919809

  0898-62222584

  万宁市公安局

  2019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杨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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