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丨过边检不是走红毯,法律面前没有明星通道

  近日,曾轶可发微博称在首都机场入境时,因摘帽子问题被工作人员带到“小黑屋”并被录像教训,她发九宫格照片公开工作人员信息,并斥责对方滥用职权。

微信图片_20190620170550.jpg

  6月19日,曾轶可通过个人微博就近期发生的对民警爆粗口事件道歉,全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190620170140.jpg

  6月19日,据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官方微博消息,北京边检针对近日曾轶可在微博发文质疑北京边检民警执法行为一事作出回应。

  通报全文如下:

微信图片_20190620170645.jpg

该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迅速窜至热搜榜第一位。

看看媒体人怎么说

  【人民日报:过边检不是走红毯,法律面前没有明星通道】

微信图片_20190620171618_副本.jpg

  【超女,不能超越的是法规】

  在边检线上,边检员的命令就得遵守,你有你的想法,但人家有人家的职责,你觉得这是对你的不信任,但在人家眼里,这只是正常的执法程序。哪怕你有意见,对边检员的千般不满,认为对方有万般不是,你完全可以在事后投诉,但至少在边检执法的时候得好好配合。你非要认为对方是找茬,是不尊重,那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曾轶可试图通过曝光找回感觉,找回所谓的丢掉的尊严,一股想让人家难堪的迫切心态盖都盖不住,但显然这比执法现场挑战执法者的权威更加不明智。安检的时候要脱掉帽子,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你弄个大帽子人家怎么来核实身份,你觉得自己万中无一,可在天天与出境乘客打交道的边检员眼里,只是一张很普通的大众脸,不看认真一点行吗?边检时不得拍照,这是写在墙上的,人家完全可以追究你不遵守规则的责任。

  公众未必真的认可边检员的服务态度,但绝对不会认可一个破坏规则的人。也没有人会认可这种维权方式,人家一没动粗,二没动嘴,只是让你脱个帽子,请去教育一下,和风细雨,并不粗暴,也没有过激的言论,哪怕态度上只有曾轶可所说的不文明,也只能说是瑕疵,你又凭什么动不动曝光人家呢?手握着那么多粉丝,有着公共人物的光环,可不是用在这种地方的。

  看来,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演员的自我修养》的确是门高深的学问啊,不仅艺术素养要修,道德素养也不能落下。对一个明星而言非常重要,明星万众瞩目,所以很容易滋生超越众生、高高在上的认知错误。曾轶可红过,自然也知道这种感觉是多么迷醉,可问题也在这里,当人长时间处于一种亢奋状态,处于一种假象中时,很容易把生活也当成了舞台。你就觉得明星得供着养着才有感觉,那对不起了,你注定要失意,社会不会惯着你的。

  虽然规则意识很神圣,但不可能通过一个小明星就能找回社会的正义感,但既然跳得这么高就得做好迎接暴风骤雨的准备,公众并不介意将其放在火上好好地烤上一烤。(钱江晚报 高路)

  【边检面前没有特殊人物,只有责任与安全】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认为以公众人物的身份可以享有法律特权的行为不可纵容。曾轶可作为公众人物,言行举止对于社会大众具有示范作用,不服从安检、扰乱秩序、网络侵权等一系列行为的恶劣影响不言而喻,理应接受执法部门处理结果,对其行为公开致歉。

  而正如同一些网友所指出,边检作为执法部门,处理方式也有失之于软之嫌。《出入境管理办法》已有明文规定对未经允许拍照、扰乱秩序阻碍执法应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此次对曾却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批评教育效果如何?曾随后在网上的言行已说明一切。

  而曾未经允许在网络公开民警信息属于侵权行为,边检未“行使”而是“保留”法律追究权利,难免令人有所疑问。

  执法者代表的是法律,若对所谓“公众人物”从轻发落,则违背了公众的信任,辜负了法律的庄严。

  任何执法过程都应依法严格进行,不被任何身份干扰,如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方可真正被践行。

  执法者的腰杆硬,守法者才能心里暖,作为经常和大大小小明星打交道的北京边检,必须明确向所有人指出一条界线:边检面前没有特殊人物,只有责任与安全。(半月谈 郭艳慧)

  【曾轶可“维权”事件,批评的焦点不应模糊】

  一来,曾轶可在未通过其他正常投诉渠道反映的情况下,贸然将事情挂到微博,鉴于其公众人物身份,有失妥当;二来,曾轶可在边检的反应,是否是过激,或者说被指控刁难的边检执法人员的相关行为是否符合规范?关于这一点,目前边检通告已经作出说明,曾轶可也已道歉,似乎争议已经停息。但公众心中的疑问仍在——两边存在一定出入的说法,是不是真的只是曾个人的一时“情绪化”?

  从目前的发展结果来看,此事可以说是一个“维权”反被打脸的事。部分网友的嘲讽,未尝不能被看作是明星素养养成的一种倒逼。

  不过,在一些具体事件中,公众对于明星个人的期待是一回事,如何理性对待他们在事件中所承担的责任又是另一回事。比如,此事中不少网友强调明星不该有特权,但退一步讲,若边检民警真存在执法尺度上的问题,明星作为普通公民,也应该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不能因为是明星,就一概认定“维权”是耍大牌、特权意识作祟。

  事实上,如果只盯着明星的身份,而忽视其中具体的细节和争议,反倒容易导致事件的注意力失焦。毕竟,公众关注这样的事,要求明星做好表率,实际上是希望边检规则得到更多普及,也希望边检的执法规则能够更透明、公正,根本目的并非是为了严惩某个人。

  更要看到,舆论的“不放过”,过于放大明星身份,很可能令事件的处理走向非理性的一面。一方面,舆论的过度施压可能引发不必要的公权力介入,导致类似事件的处置尺度被模糊化;另一方面,明星在公共场合的表现应该得体,但不应该形成一种“枪打出头鸟”的效应。

  说到底,此事不仅关乎一位明星的“维权”尺度,也涉及到执法规则的公平和透明问题,而后一方面更关系到公共利益。厘清这一点,此事更应该被当作一次普法的契机,而不是对明星个人的“围剿”。(光明网 任然)

u=2252270054,3909301513&fm=11&gp=0.jpg

自身守法依规

“维权”才能站得住脚

否则可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钱江晚报、半月谈、光明网(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韩慧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最热评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