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安厅发布通告:潘海文犯罪团伙成员快来自首!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6月2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庄晓珊 通讯员田和新 赵文静)6月29日,海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敦促潘海文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据悉,5月3日,海南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万宁市万城镇永范村潘海文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并查实该团伙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等多宗违法犯罪事实。目前该犯罪团伙主犯潘海文、符厚良、潘海冲、谭云、张和兴、潘永清、莫仕炳、文拨文、翁云亮、潘三平、杨海禹等 21 名犯罪嫌疑人已于6月11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为彻底查清该犯罪团伙的所有违法犯罪事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公平正义,海南省公安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参与该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人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行为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处罚。

  二、对于该犯罪团伙成员实施窝藏、包庇犯罪行为的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群众举报该犯罪团伙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线索经查实有效,对在打击该犯罪团伙、深挖“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海南省公安厅接受群众现场举报和涉案人员现场投案自首,并设立现场举报、投案自首受理点。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45号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

  举报电话:许警官 13976002658 蔡警官 18089772567

责任编辑:郭微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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