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3日消息(南海网首席记者 姜飞)近日,一则“购房者欲跳海维权”的新闻引人关注,同时也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海口多部门联合启动对涉事企业涉嫌违规销售立案调查。7月3日上午,海口的王先生向南海网反映,他购买南国威尼斯城五期罗马园三期一处房屋时,虽然交了定金和认购书,但是到交房时间由于房价上涨,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拒绝为其办理网签。
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开始售房
2017年1月5日,王先生在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南国威尼斯城售楼部与开发商海南南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国置业公司)签订了购买南国威尼斯城五期罗马园三期21栋A606室的购房合同,并支付现金5万元。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王先生在开盘之日(暂定2017年5月1日)起,3日内以开盘价按照交筹顺序挑选所认筹楼栋剩余房源的优先权。认购书约定,王先生所购买的商品房总购房款为676111元,87折销售折后单价为7295元/平方米,折后总购房款为588217元。
王先生与南国威尼斯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书。南海网首席记者 姜飞 摄
“我们签合同后不久房价大涨,到了约定的网签时间,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7月3日,王先生向南海网记者反映称,2018年2月4日,他发现开发商又将罗马园三期21栋A606号卖给了第三人,开发商一房二卖严重违约。
于是,王先生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将南国置业公司告上法院。
南海网记者查询发现,南国威尼斯城五期罗马园三期18#、21#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编号为〔2017〕海房预字(0069号)。也就是说,开发商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就已经以内部认购等名义变相向消费者销售房屋。
购房者坚持通过法院维权
南海网记者了解到,南国置业公司辩称无违约行为,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认为王先生属于政策调整被限购之列无购房资格,双方2017年1月5日签订的认购书约定,原告应于2017年5月1日三日内签订购房合同和支付房款。但2017年4月14日,海南《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琼建房(2017]96号)第一条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王先生非海南省户籍,且在本次认购前已经购买了南国威尼斯城罗马园25栋某房。
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在海南的限购政策出来之前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不应属于限购之列。所以说,开发商的理由是借口。“当初认购这套房子时,售楼员多次向我游说,碍于情面我才买的,如果涨价之前开发商退款给我,我完全接受,因为我可以在其他地方买。”王先生说,当时他买的房子也不在限购范围内,就是因为房价上涨,开发商反悔了才开始各种推脱。“售楼员说每平方让我加1000块钱就可以网签,我拒绝了。”王先生称,开发商在没有获得预售证的情况违规售房,看到房价上涨又以各种理由加价,典型的不诚信行为。
据了解,今年6月11日,海口琼山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王先生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利息,法院认为这一诉求没有法律依据,王先生要求开发商赔偿其因房价上涨造成的损失法院同样不予支持。
法院最后判决,海南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定金5万元,王先生要承担案件部分受理费7525.56元。对一审法院判决结果不满,王先生已经提起上诉。
“除了继续通过法院维权之外,接下来我还要向主管部门举报开发商早前的无证售房行为。”王先生说。
南海网公开征集购房乱象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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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一则海口市民爬上世纪大桥跳海表达诉求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南海网记者了解到,跳海女子玄女士购房时遭到一家房地产开发商拖延,三次签订购房合同未果,耗时长达一年半。最终,开发商不履行起初的认购协议,还要求按照新房价签订合同,玄女士拒绝后反倒被开发商告上了法院。对此,海口多部门联合对涉事企业启动涉嫌违规销售立案调查。
7月1日,海口一女子痛哭欲跳桥轻生表达诉求。南海网记者 陈丽娜 摄
责任编辑:吴婵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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