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新规:司机驾车归还遗失物品,乘客需付费

资料图

  4日晚间,滴滴《网约车遗失物品专项处理规则(试行)》正式实施,乘客要求司机用快递方式送回遗失物品时需承担快递费用,如乘客要求司机驾驶车辆将失物送回,应向司机支付相应运输费。

  滴滴还规定,除了快递费、运输费之外,司机不得向乘客要求其他不合理费用。不过有网友认为,可按照遗失物品的价值按一定比例给予司机感谢费。

  滴滴称,6月11日-17日,该规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共收到1100份反馈,遗失物品送回费用是讨论的焦点。反馈者中51.3%的反馈者曾在车上遗失过物品,48.7%的反馈者未在车上遗失过物品。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乘客遗失物品是鲜活易腐败物品,经联系后,乘客24小时内不予领取的,车主可自行处理;如果36小时司机仍找不到失主的,可自行处理。

  除了运费、易腐物品讨论较多,还有网友建议平台进一步推广车内摄像头,加强取证能力;或者改善产品功能,下车前加大对乘客的提醒力度,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不过车内安装摄像头这一条,目前滴滴暂未实施。

原标题:滴滴新规:司机驾车归还遗失物品,乘客需付费

责任编辑:符金花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看天下

读懂中国放眼全球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