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领导·追踪 | “诚信企业评选”被多份“严正声明”打脸 律师:企业可追款或报案

   

点击进入“问政海南·找领导”栏目暨南海网民心直通车——海南市县领导网友留言板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9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任桐 实习生 吴诗莹)近日,南海网刊发的报道《调查|被打脸的“诚信企业评选机构”还宣称:缴费4500元无信用问题明年就授牌》引关注。记者多方寻线索发现,此事早在两年前就有发生,之前也曾有多家海南省内企业被授予所谓的“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

  那么,如果授牌机构对此否认,这样的授牌是否有效?如果无效,企业在申请过程中缴纳的费用是否有权追回?记者就一系列问题进行跟踪报道。

  早在2017年 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就在活动

  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可寻踪迹从哪年开始?

  记者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简称住建厅)官网找到2017年5月22日该厅发布的一份“严正声明”:近日来,部分企业向我厅反映,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海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主办单位的名义,组织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并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名义授牌。经核查,此次创建活动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直属单位及建设行业社团无任何关系。

  2017年5月22日,省住建厅发出的“严正声明”。来源:网络截图

  根据省住建厅的这份“严正声明”可以获知,2017年,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海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就已经开始针对海南省企业开展所谓的“诚信示范企业”认定活动,并且当年打的是“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名号”。

  对此,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当年,有几家收到通知的企业与省住建厅对评选活动进行确认时,才了解到该组委会打着省住建厅的“名号”开展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而事实并非如此。为了保障广大企业的利益,省住建厅在官网上发布了上述“严正声明”。

  之后,记者又找到一份挂着“人民日报社/人民数字,人民日报数字屏媒·海南”角标的“2017年度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展示”的名单,当中共展示了48家企业的名称。对此,7月8日,人民日报数字传播(海南)有限公司发出“关于所谓‘诚信企业评选’相关新闻信息表述歧义的澄清函表示,该组委会从未获得我单位授权。

  “人民日报社/人民数字,人民日报数字屏媒·海南”角标的“2017年度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展示”的名单。来源:网络截图

  海口某公司网上“晒”授牌 颁牌部门已发声明否认

  在海口某公司企业官网上,记者看到一篇日期为2019年4月26日的企业内宣报道,报道称:4月25日,公司在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共同开展的“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中,获评“2018年度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记者电话联系了这家在网上“晒”出授牌的海口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大约2019年春节前后,收到了由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发出的通知。于是,公司按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提交了材料和4500元费用。随后,就收到了该授牌,牌子落款确实为通知中主办活动的三部门,但当时并没有举行授牌仪式。

  海口某公司在其企业官网上“晒”出的“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授牌。来源:网络截图

  在7月4日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四部门联合发出的“严正声明”中,明确表示,这四个部门自2017年以来从未联合或单独组织、委托或授权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诚信示范评选(评比)工作。

  根据时间来看,海口某公司收到的这块授牌,其实并不被所授牌上落款的三个部门所认可。

  律师:如该评选活动涉嫌诈骗 企业可报案

  与海口这家收到授牌有着类似遭遇的企业还有很多,他们在所谓的“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组委会”通知下,已经缴纳了费用并被授牌。然而如今,在各部门的“严正声明”下证实,该授牌并未被所谓的发牌机关承认。那么,已经授牌的企业是否可以追回费用?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广东深天成(文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敏表示,如果企业在这个评选活动中支出了相应费用,可以向收款单位主张要求返还。如果该评选活动涉嫌诈骗,企业可以联合起来,向公安机关报案,待公安机关侦查追款后,再退回赃款。同时,钟敏说,刑事案件有追溯期限,该事件的这个情况一般追溯期限为五年,民事案件追溯期限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算,最长不超过20年。

  相关报道>>>

  找领导·追踪|“诚信企业评选机构”再被“打脸” 相关公司发声:该组委会所谓公示纯属欺诈

  调查|被打脸的“诚信企业评选机构”还宣称:缴费4500元无信用问题明年就授牌

  诚信评选却很不“诚信”,“啪啪”打脸后留下一串问号!

  独家评论 | 严惩荣誉造假背后的“李鬼”

责任编辑:杨子薇
  •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
  • 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

问政进行时

进入栏目
栏目推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技术服务 |  法律声明 |  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1999-2022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电话:(86)0898-66810806  传真:0898-6681054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96612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nhwwljb@163.com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61200600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2108281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琼字00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琼B2-2008008 广告经营许可证:460000100120 琼公网监备号:46010602000273号
南海网备案号 琼ICP备09005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