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火花引发火灾 海口消防:施工请别忘防火

火灾现场。 通讯员王咪 摄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7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陈望 通讯员王咪)7月11日中午11时50分许,位于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岭角热带作物场一小仓库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作物场员工及城管人员利用水管接水及时将火扑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及更大的经济损失。

7月11日11时51分,海口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立即调派了琼山中队及红旗镇专职队赶赴现场处置。12时20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时,发现明火已被作物场员工及城管人员用水管接水及时扑灭,现场着火物质为一批建材包装袋,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消防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侦查,并用铁铲将余火覆灭,以确保现场无复燃可能。

仓库里的塑料袋被烧焦。 通讯员王咪 摄

在现场,经消防员从作物场工作处了解到,起火原因是工人在仓库屋顶用电焊进行切割作业时,飞溅下来的火星引燃了仓库里堆积的塑料袋所致。

消防人员提醒,电焊作为明火作业,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故施工作业时定要注意用火用电的安全,小心火灾。对于电焊这种危险操作,需要做好以下火灾防范:1、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2、高危场所和重要场所进行电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管理人员批准,禁火区内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施工;3、进行施工作业前要了解周围,清理焊接施工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材料,充分了解焊接物内部情况;4、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彻底清理不得进行电焊作业;5、用可燃料材料作装修装饰的部位,密闭和有压力的容器管道不得进行电焊作业,不得在附近有明火作业的地点电焊。

责任编辑:曾令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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