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三防”指导要点之渔业篇

农业农村之渔业领域相关防御工作

  落实防风防汛责任

  制定完善防风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县加强防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每艘渔船的防风防汛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及所辖村委会和街道)、具体的责任单位和具体的责任人,落实到每艘渔船;

  (2)防台风切实要做到渔船百分之百进港,渔民、渔排上的人员百分之百上岸;

  (3)抓紧修订完善好本市县渔船防风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并组织各部门开展演练。

  落实渔政执法

  和渔业安全执法人员到位

  在机构改革和资源调配中,各市县确保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和渔业安全执法队伍人员到位,保证渔船管理、渔港监督、渔业安全生产管理三大块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有人推进,确保各项防风工作落实到位。

  保障渔船24小时监控值班平台到位

  (1)各级渔政渔监部门要保障渔船24小时值班监控平台落实到位,并与海上搜救中心值班平台、应急部门(三防部门)值班平台进行对接,形成渔船防风防汛和渔船事故应急处置的高效联动机制;

  (2)因机构改革造成渔船24小时监控值班平台的机构、人员、设施设备未落实的市县,请各市县政府尽快予以解决;

  (3)凡是渔船渔民海上遇险,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渔政渔监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

  强化渔船、渔民安全

  生产管理和教育培训

  8月16日即将开渔,各市县要吸取“7月11日琼海渔船沉没32人遇险事故”教训。

  (1)要组织船主、船长、渔业企业、合作社认真开展开渔船安全检查,包括船体、主机系统、救生设备、消防设备、通信导航设备等检查,消除隐患,确保渔船状况良好,严防“病船”、“危船”出海;

  (2)要严查渔船超员超载问题,发现超员的一律从严处罚;

  (3)要加强落实渔船跟帮作业制度,严禁渔船单独出海;

  (4)要落实好安全生产月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渔港设施检查、修复,同时继续做好渔船渔民群众防风防汛的培训、宣传、警示教育工作;

  (5)要做好养殖网箱、池塘以及各鳄鱼养殖场的安全隐患排查,不留任何死角。

  加强渔港升级改造

  和避风锚地建设

  (1)请各市县遵照省领导关于加强中心渔港建设,高质量高水平建设渔港的指示精神,按照农业部办公厅《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规划》(农办渔〔2018〕1号)文件精神,加强本辖区渔港升级改造和避风锚地建设,积极研究推进措施,提升渔船安全避风条件;

  (2)已经下达资金的市县,要抓紧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3)已经制定好初步实施方案的市县,要抓紧完成项目论证、专家评审工作;

  (4)其他还没制定好初步实施方案的市县,更要加快进度,尽快实施。

  做好防灾减灾和应急准备

  各市县渔政渔监部门、省渔业监察总队(原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要认真做好防御台风灾害的应急准备,渔政执法船艇要保证船况良好,随时做好防灾减灾或突发情况应急救助的准备工作。

  【温馨提示】

  发生事故时,第一时间拨打110、12345或海南省应急管理厅值班电话0898-65333006

原标题:部门“三防”指导要点之渔业篇

责任编辑:吉训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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