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三亚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大全(2019版)

  三亚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大全(2019版)出炉!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惠农政策内容、受益对象以及36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等。详↓

医疗保障“五道防线”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政府按照220元/人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三级医院报销有效费用的70%;二级医院报销有效费用的80%;一级医院报销有效费用的95%。门诊:普通门诊报销有效费用的55%,1年最高报销封顶为250元;对患有30种(卫计部门25种已纳入)慢性病等特殊疾病门诊按照住院标准报销医疗费并办理慢病证。(市医保局,电话:88694948)

  2、大病保险

  建档立卡贫困参保患者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4000元,最高可报销22万元。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平安保险、市医保局,电话:88688573、88694948)

  3、商业保险

  由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按150元/年/人购买。65周岁以上: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最高赔6.9万元,意外门诊、意外住院医疗最高赔1万元,意外伤残辅助器具0.345万元,疾病、意外住院津贴每天115元,最高1.2万元。65周岁以下: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最高赔6.9万元,意外门诊、意外住院医疗最高赔0.575万元,疾病、意外住院津贴每天115元最高2.07万元,30种重大疾病最高1.15万元(合同期内,不是初次患30种重大疾病的,给予50%重大疾病保险金),病故1.15万元。(市金融发展局,电话:88756452,商业保险理赔电话:中国人寿三亚分公司88257832)

  4、医疗救助

  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房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支付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在1万元(含1万元)以内救助70%,1万元以上救助75%,年最高救助限额5万元。  特困供养人员(包含孤儿)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和住房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支付后,合规个人负担费用100%救助,年最高限额10万元。(市医保局,电话:88694948 )

  5、健康扶贫专项资金

  经过上述4道防线报销后,剩余的个人自付总费用由市政府健康扶贫专项资金报销约90%(以最终政策出台为准)。特困人员剩余医疗费用由健康扶贫专项资金全额报销。经“五道防线”后,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农村低保对象,住院和特殊疾病门诊报销约90%(以最终政策出台为准),普通门诊报销约80%(以最终政策出台为准);农村特困人员,住院和门诊报销比例均为100%。(市医保局,电话:88694948 )

  ■ 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健康扶贫

  1、健康扶贫

  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在公立医疗机构看病无需缴纳押金,直接入院治疗,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只需在办理结算时缴纳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市卫健委,电话:88260612)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教育扶贫

  1、教育补助(不包含大学阶段)

  受益对象除享受特惠性教育补助外,再按规定享受普惠性教育补助。一、本市就读学生。学前教育:特惠性1000元,普惠性1300元,共2300元;小学教育:寄宿生特惠性3200元,普惠性1500元,共4700元,非寄宿生(因不寄宿,按规定不发放普惠性补助,下同)只补助特惠性3200元;初中教育:寄宿生特惠性3900元;普惠性1925元,共5825元,非寄宿生只补助特惠性3900元;普通高中教育:特惠性1000元,普惠性3000元,共4000元;中职教育:特惠性3500元,普惠性2500元,共6000元。二、市外就读学生(由本市发放特惠性补助,由学生就读所在市县按规定发放普惠性补助)。学前教育:特惠性1000元,普惠性1300元,共2300元;普通高中教育:特惠性1000元(如就读所在地未实施免教材费和免住宿费政策的,再补助每生每年1000元,三亚市已免除不再重复补助,下同),普惠性2500元,共3500元或4500元;中职教育:特惠性3500元(如就读所在地未实施免教材费政策的,再补助每生每年400元),普惠性2000元,共5500元或5900元。(市教育局,电话:88657820,补助标准单位:每生每年)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含已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家庭学生

  2、困难大学生资助项目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省内大学一次性资助500元,就读省外大学一次性资助1000元,由学生向市教育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一并报市教育局评审后发放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每年每生最高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每年每生最高可贷款12000元,7月中旬,学生可到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窗口办理助学贷款。(市教育局,电话:88657810;88657820)

  2.向贫困宣战助学活动:4月上旬至5月下旬申请,在三亚本地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向所就读高中申请,在外市县高中就读的应届高考贫困生(含复读生)及在校贫困大学生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团区委申请。每年8月至9月发放助学金,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生每学年5000元,应届专科生每学年4000元,在校就读大学生每学年3000元。(团市委,电话:88250101)

  ■ 受益对象:相关农户

安居扶贫

  1、农村危房改造

  一、补助资金标准:

  (一)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6万元;C级危房:每户最高不超过3.5万元。(以修缮加固方式改造的,补助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以拆除重建方式改造的,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二)急需解决住房困难一般农户。D级危房: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C级危房:每户最高不超过3万元。(以修缮加固方式改造的,补助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以拆除重建方式改造的,按不超过1200元/平方米进行补助。)   

  二、改造面积标准:                           

  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1人户不低于20平米,不高于3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不高于4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不高于6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不低于13平米,不高于18平米。厨房和厕所建在房屋内的总建筑面积可适当提高,3人及以下农户厨房面积不超过3.5平米、厕所面积不超过2.5平米;3人以上农户厨房面积不超过6平米、厕所面积不超过3平米,楼梯间面积不计入危改房建筑面积。(市住建局,电话:88689393)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急需解决住房困难一般农户

产业扶贫

  1、农业补贴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每年每亩约140元(市农业农村局,电话:88272632)

  ■ 受益对象:相关农户

  2、生产奖励补贴

  贫困户、脱贫户年度家庭经营人均纯收入达4000元以上(不含加入经营主体的分红收入),奖励1000元用于额外奖励用于生产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电话:88272632)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

  3、生态补偿

  为解决林区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我市从2011年开始对中北部贫困山区实施生态效益补偿,约定以村小组为单位在划定管护范围内不出现破坏森林资源现象就发放每人每月200元的生态补偿款。(市林业局,电话:88689902)

  ■ 受益对象:相关农户

金融扶贫

  1、惠农贷款

  普通农户贷款可享受政府贴息,由银行主动申请,贷款结清后次月到账。贷款金额最高10万元,贷款期限2年内,一年期贷款政府贴息7.35%,一年以上贷款政府贴息7.75%,目前农商行贷款利息9.1%。(市金融发展局,电话:88756452)

  ■ 受益对象:普通农户

  2、小额贷款

  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农村低保、特困人员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政府全额贴息,由银行主动申请,贷款结清后次月到账。贷款金额最高5万元,贷款期限3年内。(市金融发展局,电话:88756452)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就业创业

  1、外出务工交通补助

  贫困家庭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省内市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本人直接向各区人社部门申请。(市人社局,电话:88869367,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民政局:吉阳区:88670712,海棠区:88812287,天涯区:88911626,崖州区:88820882,育才生态区民政局:88707701)

  2、外出务工奖补

  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励。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级部门开发的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岗位人员除外),本人直接向各区人社部门申请。(市人社局,电话:88869367,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民政局:吉阳区:88670712,海棠区:88812287,天涯区:88911626,崖州区:88820882,育才生态区民政局:88707701)

  3、培训补助

  贫困家庭劳动力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50元/人/年。(市人社局,电话:88869367,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民政局:吉阳区:88670712,海棠区:88812287,天涯区:88911626,崖州区:88820882,育才生态区民政局:88707701)

  4、创业典型奖励

  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参加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的“创业脱贫致富之星”典型评选活动,评选出的创业成效明显的贫困家庭劳动力,给予创业典型奖励5000元。(市人社局,电话:88869367,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民政局:吉阳区:88670712,海棠区:88812287,天涯区:88911626,崖州区:88820882,育才生态区民政局:88707701)

  5、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贫困家庭劳动力自主创业的,可向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给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最高限额10万元,贷款期限3年。(市小额担保贷款中心,电话:88392913)

  6、就业扶贫公益专岗

  机关事业单位(含部队营区管理服务部门)、村委会(行政村)开发的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帮扶安置零就业贫困家庭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公益专岗月工资标准为1800元-2300元。(市人社局,电话:88869367,各区人社局、育才生态区民政局:吉阳区:88670712,海棠区:88812287,天涯区:88911626,崖州区:88820882,育才生态区民政局:88707701)

  ■ 受益对象: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已脱贫户)

综合保障兜底

  1、农村低保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三亚农村低保标准480元的三亚市农村户籍人口均可向各区民政部门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随时申请,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农村低保金按照每人每月480元补差发放;农村低保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疾非重度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可按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0%给予增发分类施保金。(各区民政部门:吉阳区88711950、天涯区88911583、崖州区88717494、海棠区38888092、育才生态区88953048,市民政局电话:88256092、88281197)

  ■ 受益对象:农村低保对象

  2、农村特困供养

  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三亚市农村户籍人口均可向各区民政部门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随时申请,动态管理。农村特困人员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给予发放特困供养基本生活费。对经区民政部门认定为半失能、失能的特困人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668元、1169元给予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各区民政部门:吉阳区88711950、天涯区88911583、崖州区88717494、海棠区38888092、育才生态区88953048,市民政局电话:88256092、88281197)

  ■ 受益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3、临时救助

  原则上一年申请一次(也可采取一事一议,报区政府同意给予特殊临时救助),每人每年可获得不超过5310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各区民政局:吉阳区88711950、天涯区88911583、崖州区88717494、海棠区38888092、育才生态区88953048,市民政局电话:88256092、88281197)

  ■ 受益对象:三亚市常住人口中的困难群众

  4、残疾人补贴救助

  一级残疾:建档立卡、低保对象中的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430元(包扣重度护理补贴350元、困难生活补贴80元)。此外,居家托养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视力、肢体、精神和智力一级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450元给予护理人居家托养补助,集中托养建档立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精神一级残疾的托养机构按照每人每月1100元给予集中托养补助。

  二级残疾:建档立卡、低保对象每人每月200元(包扣重度护理补贴120元、困难生活补贴80元)

  三级、四级残疾人:低保对象每人每月80元(均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市民政局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电话:88366365;市残联负责残疾人托养,电话:88271683)

  ■ 受益对象:三亚市户籍相关残疾农户

  5、高龄老人津贴

  80-89周岁175元每人每月,90-99周岁300元每人每月,100周岁以上1200元每人每月。(市民政局,电话:88255944)

  ■ 受益对象:三亚市户籍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

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政府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特殊群体,每人每年按照300元的档次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60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养老待遇(养老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263元/月)。(市人社局  电话:88689831)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人员)、低保对像、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重点残疾人员(一级、二级)、独生子女伤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或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父母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

司法扶贫

  1、法律援助

  贫困家庭成员可以向市级或者所在区级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事项范围的,免予审查家庭经济状况,直接给予免费法律援助。具体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指派法律事务所安排基层法律工作者,给贫困家庭成员提供免费的代写法律文书、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服务。(三亚市司法局,电话:88258148;天涯区司法局,电话:88911319;吉阳区司法局,电话:88381548;崖州区司法局,电话:88839440;海棠区司法局,电话:38888148;育才司法所,电话:88707719)

  ■ 受益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含已脱贫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

原标题:最新!三亚脱贫攻坚惠农政策大全(2019版)

责任编辑: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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