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丨网红景点山洪夺命,“野景区”也应建立风险预警

  8月6日下午,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官方通报,躲避峡山洪中最后一名失联游客被找到,已证实遇难。至此,在这次山洪中遇难的游客,已上升到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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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避峡资料图,来源网络

  四五年前,一张木船“悬浮”在溪水里的照片,让屏山峡谷中的躲避峡成了“网红景点”,也让本地村民做起这片未开发区域的“导游”生意。尽管鹤峰县官方多次发出通告,禁止进入未开发区域游玩,但“禁令”既没有减少慕名而来的游客,也没有阻止招揽生意的“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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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救现场。

  直到8月4日傍晚,山洪暴发,危险降临。

  【惊心!“网红景区”竟成夺命地】

  据鹤峰县文化和旅游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人员为自驾游客。此前,管理部门已经多次发布禁止进入躲避峡的公告,说得很清楚:“景区里面基本没有开好的路,都是山路,信号也不好。”但是,仍有游客不听劝告,贸然前往。当游客遇险后,政府部门也竭力展开施救,让多数人得以获救。因此,舆论场上那种把责任全都推给政府管理部门的言论,恐怕有失理性。

  客观来说,游客景区遇险,大多有三方面的原因。其中最具不可抗力的因素,就是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天灾。比如九寨沟地震时摧毁了一些建筑,也有游客受伤,这属于不可抗力,即便景区管理到位,也难以完全杜绝风险。但是,这种不可抗因素,在旅游中是比较罕见的,大多危险还是来自管理疏漏与游客缺乏安全意识两个因素。

  先说说管理方的责任。国家早就发布了《风景名胜区管理通用标准》,其中就有保护游客安全的内容,景区应该对此承担责任,不论是景区的自然条件还是人工设施,都不能对游客安全构成威胁。而且,“重大或突发事件制定的安全预案和应对措施应进行事先预演”。

  而且,全国的旅游景区也有评级制度,从A级到5A级,等级越高者,游客的体验越好,安全系数也越高。一个景区的等级也在不断变化,如果年检不达标,降星的事情也时有发生。在这些监管措施的作用下,全国多数景区的安全性都在不断提高。

  但是,以上举措只适用于已经开发的景区,像躲避峡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属于未开发景区,理论上并不对外开放,如果游客执意前往,也只能责任自负。因此,游客缺乏足够的安全保护意识,也是旅游事故中的重要因素。

  不知从何时起,探险式旅游成为某种“网红玩法”。过去属于专业勘探人士的考察路线,经过网民猎奇求异心理的推波助澜,竟然陆续成为不少“驴友”热衷的“景区”。仅有探秘的热情,却没做好足够的专业准备与安全保护措施,是“驴友”们常见的现象。从这次事件来看,游客贸然进入景区,还与“野导游”的“指导”有关。作为成年人,怎么可以轻易把生命安全交给没有资质的“导游”?又怎么可以任性而为,直到性命受到威胁时才追悔莫及?

  因此,游客的安全意识有必要加强,绝不可一时冲动而涉入险境。政府部门也有必要抢在事故发生之前,对那些有安全风险的未开发的“网红景区”加以监管,尽快将其纳入有秩序的管理中,也能减少类似事件发生。(中青评论 黄帅)

  【黑向导、野景区,躲避峡里藏危机】

  躲避峡洪灾,完全人祸。与一般驴友失联还不一样,因这里奇绝天险,绝壁深潭,单枪匹马也难擅闯。所以,是所谓“黑导游”瞅准商机,营销自利,却无相应安全预警能力资质。晴天无风无浪,当然大赚,但一次暴雨山洪,就会把盈余吐出去,还可能有牢狱之灾。

  管理部门,三令五申,风险预警,苦口婆心。数次禁令,巡防堵截,黑向导还是起早摸黑,斗志斗法。甚至连当日连发雷电黄色预警和暴雨橙色预警都置之不理。或是连这点基本安全意识都没有,就敢“一船千元,日赚万金”,完全不把人命当回事?

  悲剧后,各方都有反思之处。政府尽力示警,但日常制度性监管执法是否还有提升空间?比如,网红照四年了,大范围猫鼠游戏也非起于今日,公共监管之网当比牟利农户钻空子心眼更严密;顶风作案者必须严惩不贷,以儆效尤,自无二话;对于猎奇散客,安全意识和能力,也是个体责任一部分。远祸避险,量力而为,也是人生重要一课。(封面新闻 李晓亮)

  【“野景区”也应建立风险预警】

  事实上,面对躲避峡的安全隐患,鹤峰县文旅局就曾多次发布公告,严禁进山,实行封闭式管理。有去过的游客反映,船家明明知道禁令的存在,但依然与相关管理部门“捉迷藏”。据去年当地媒体的报道,鹤峰县安监、海事、公安组成执法队伍在峡谷安营扎寨,但一些“野导游”认为被断了财路,将他们的休息棚拆了,锅也砸了。

  侥幸心理和利益驱动在此一览无余。尽管当地此番及时进行了救援,但是宝贵的生命一去不回,让人扼腕。

  我们在旅行时或许没有特别注意到,实际上,无论是A级景区还是风景名胜区,都在开发规划、主体责任和日常管理等方面对安全保障有严格细致的规定。

  如A级景区的旅游安全规定主要有:安全保卫制度健全;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标志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事故处理及时、妥当,档案记录完整,配备游客常用药品。

  风景名胜区也有类似规定。但像躲避峡一般的“野景区”“原生态景区”,却没有基本的安全保障。而对于部分游客来说,探险的热情显然盖过了对风险的预估。

  与过去有所不同,当前此类旅游以自由行为主,游客往往还流行网约和不问姓名、职业、家乡的“三不问”,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安全隐患。失去控制、信息阙如的情况下,相关保障体系很难生效。事前难以预防、事中难以救援、事后难以追溯,给旅游安全工作带来很大困扰。

  不可否认,此次的救援当地政府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面对逝去的生命,还有更多值得改进的空间,而这也不仅是鹤峰一地的问题。

  对很多未开发景区来说,由于经费、人员、基础设施的缺失,要对标A级景区安全标准或许也并不现实。但既然成了网红,是不少周边民众的“野游”胜地,当地就该从保障民众安全的角度形成基本的风险预警机制。

  比如,引入气象、水文、地质和承载量等参数,预估目的地风险程度,事先预警,强化封闭管理措施;对景区进行探测,在主要风险点,设置警告,同时预留必要的实时救援力量;实施更严格的责任主体制度和违规处罚制度,将安全责任砸实,加大执法力度;采用更多的技术手段,设立系统路标和避险设施;利用太阳能,设立必要的通信发射站。

  总之,保障民众安全,不宜以景区“正规不正规”为标准。而游客也该多些安全意识,自觉远离风险。毕竟,安全无小事,容不得任何侥幸。(新京报 杨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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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

  来源:中青评论、封面新闻、新京报(略有删节)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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