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伤人拒不赔偿 账户被昌江法院冻结后乖乖掏钱

  男子打伤他人拒不赔偿1.61万元

  账户被法院冻结后乖乖掏钱

  南国都市报8月17日讯(记者姚传伟 通讯员林小映)近日,昌江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健康权纠纷案,被执行人韩某向法院执行账户一次性缴纳全部案款1.61万元。之后,满怀欣喜的张某带着妻子来到法院领取执行款。

  张某与韩某曾因土地相邻权属产生过纠纷。2018年7月26日,两人再次发生矛盾后,韩某将张某打伤。张某到医院就诊共计花费1.12万元。同年9月,韩某被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拘留和罚款。

  今年1月,张某起诉韩某,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法院判决韩某向原告张某赔偿经济损失1.61万元。韩某并未依照生效判决文书给付赔偿款。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通过执行系统进行查询,发现韩某名下有三张银行卡,卡上余额共计1.3万余元。承办法官立即制作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发给该银行。次日上午,韩某银行账户内的全部存款被依法冻结。

  韩某迫于执行压力,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还款义务,并将全部执行款一次性转入法院的执行账户。

责任编辑:谢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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