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乱象调查 | 文昌一自建房当商品房卖 多部门无法监管业主无奈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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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购买房屋无法办理产权、交了房款迟迟不交房、精装修有猫腻、一房多卖、未交房已被抵押……在买房的道路上,总会意外地出现避之不及的“大坑”。对于各种购房乱象,海南省一直持零容忍的态度。2018年,海南八部门联手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近日,三亚又展开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但总有开发商、中介不断试探政府和消费者的底线。对此,南海网推出“聚焦海南房地产乱象”专题报道,曝光房地产行业的“老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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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它与商品房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海南文昌的文蔚路,华德师等人为一栋名为“椰皇公寓”的自建住宅楼披上了商品房的外衣,吸引业主林先生等人前来购房,在得知房子无法办理不动产证后,业主们多次维权,但当地住建、规划等多个部门均表示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范畴。监管盲区之下,业主们只能将5个相关方全部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首付款并赔偿损失。

  自建房当商品房卖 业主办证无门

  8月15日,南海网记者来到“椰皇公寓”,这里早已改名为“文清公寓”,公寓一共有9层,有房屋64套。

  2017年4月,林先生和华德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了“椰皇公寓”的一套新房。《合同》明确,房屋在2017年7月30日前通过验收,10月前双方完成房屋交接,但华德师等人多次用道路维修等理由搪塞业主,交房日期一拖再拖。2018年年中,业主将情况反映给了住建部门,工作人员的回复让业主彻底傻了眼。

“椰皇公寓”已经改名为“文清公寓”。南海网记者钟圆圆 摄

  “这个房子不是商品房,是自建房。”文昌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南海网记者。经过核实,“椰皇公寓”申报的项目是住宅楼,经过专家论证和规划部门审定,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取得了《文昌市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和工程施工许可,但建设单位是王明开个人,没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房屋不允许对外销售,住建部门不能发放销(预)售许可证。

  8月19日,南海网记者联系了文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实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02年印发的《海南省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暂行办法》,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必须取得销(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向市、县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像“椰皇公寓”这样的自建房没有销(预)售许可证,土地使用权不可分割,业主无法办证。

  从2018年开始,业主们和华德师等人进行了多次协商,始终没有结果。

  监管出现尴尬空白 业主维权受阻

  林先生等人在维权过程中发现,多个部门表示无法对此事进行监管。

  “这个不是商品房,不属于住建部门管理。”文昌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业主反映的情况特殊,他曾和多个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将情况上报给了海南省住建厅,省住建厅认为,“椰皇公寓”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属于住建部门管理的房地产市场范畴,此外,销售房屋的是华德师个人,不是中介机构,所以文昌市住建局无法对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而公安部门认为华德师等人已经建好了房屋,不属于诈骗;工商部门认为双方可能涉及合同纠纷,但咨询法律顾问后得知,此事应当由国土部门负责监管;文昌市自规局相关负责人认为,最终的监管和处罚应当由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

  “这种情况可以按照违反建设规划来处罚。”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处理室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执法人员可以对华德师等人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5以上百分之10以下的罚款。

  2019年7月,业主们将负责销售房屋的华德师等4名相关人员以及海南椰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由于双方纠纷已进入法律程序,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也暂未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

  多方推卸责任 涉事房屋仍在销售

  林先生告诉南海网记者,在庭审中,相关方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急于撇清责任,更让他们感到气愤的是,“椰皇公寓”改头换面成了“文清公寓”,还在对外出售。

  “他们已经把我告了,法院怎么判我就怎么办吧。”南海网记者联系了华德师本人,但他并不想多谈,他表示,判决结果出来后,他将遵照执行。

  业内人士分析道,与自建房相比,商品房的资质、土地性质、合格标准等均不同,土地在个人名下且由个人建设不满足商品房相关规定。“椰皇公寓”系通过公开宣传的方式向不特定人群售卖,在签订合同时,涉案房屋尚未完成验收就收取购房款,还约定办理按揭等事宜,采用的是商品房预售制度,但“椰皇公寓”非商品房,不能采用预售制度,收取的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其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土地使用权人王明开和华德师约定,由华德师全额垫资施工,后合同是由华德师与买受人签订合同,并要求买受人将款项打给华育南、李世聪等人,华德师及收款的李世聪、华育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利人王明开等人应承担返还的责任及赔偿。

  就在业主维权的同时,“椰皇公寓”还在以“文清公寓”的名义在某网站上对外销售,销售信息宣称房子有70年产权,单价已经达到6612元每平方米。

“椰皇公寓”还在以“文清公寓”的名义在某网站上对外销售。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9月4日讯 南海网记者 钟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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