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三亚9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子榕) 日前,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想在三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者(含企业或个人)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并接入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的平台公司才能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和警告处罚。
处罚非法道路客运车辆现场。 三亚市交通运输局供图
据了解,依照《三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想在三亚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所有者(含企业或个人)均可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后,方可接入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的平台公司开展经营活动。
2019年1月至8月,三亚共查获非法道路客运车辆438辆次,征缴罚没款590.25万元。据了解,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三亚市交通运输局将依法进行查处,予以当事人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了解,目前,三亚市加盟网约车平台的部分合作公司,存在以租代购、挂靠经营、担保购车挂靠等情况。将个人全额出资或个人贷款购买的车辆登记在合作(租赁)公司名下,通过签订挂靠协议或融资租赁合同等形式经营,极有可能造成车辆权属不清,解除合同的过程中维权困难以及在发生经营风险时承担连带责任等。
对此,三亚市交通运输局温馨提示,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条件、派单规则和利益分配方式不同,有意愿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者在办理网约车相关证件后,并不能确保获得相应的平台派单或收益。
新海南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手机客户端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信公众号
用微信扫一扫南海网微博
用微博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