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热评| 简历被批量倒卖,谁在“围猎”求职者?

  刚大学毕业不久的郭小姐急于找工作,在网上向几家公司投递了简历,之后竟频繁接到陌生电话和短信,提供的都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职位。

  中国青年报调查发现,目前,网上简历售卖市场十分活跃,已形成“一条龙”产业。

  不法分子通过各种形式以正规企业身份入驻网络求职平台获得求职者简历,卖家出售的商品从简历获取的软件与账号、再到简历,一应俱全。

  【简历被批量倒卖,谁在“围猎”求职者?】

  相对于线下的招聘渠道,线上求职现在已经成为主流,而且为了保证求职的成功率,求职者往往会在多个平台注册,那么,简历中包含的姓名、电话、受教育背景、职业经历等信息就集中存储在求职平台,一旦发生泄露,涉及的数据体量异常庞大。

  通常情况下,泄露的源头有两种。第一种是平台自身,比如前述倒卖简历案,始作俑者正是曾经在网络求职平台工作的员工,这一种属于内鬼作案。另外,有时候平台往往还会因为自身的安全防护体系不完善,导致简历被不法分子窃取。

  第二种是假冒的招聘企业。如此次媒体报道提到,求职平台上的一些认证企业,并不是真的有招聘需求,它实际上就是空壳公司,用着虚假的营业执照,认证注册并发布招聘广告,目的就是搜罗简历,然后到地下市场去贩卖牟利。

  根据报道,这条通过虚假招聘套取个人简历信息的产业链,已经相当成熟。不仅营业执照可以批量购买,网上还有专门出售用于注册招聘账号的软件,甚至批量发布招聘广告的“发帖机”软件。个人隐私在有着专业分工的产业链面前,难免会不堪一击。

  其实从源头来看,不管泄露者是求职平台,还是一些假冒的招聘企业,求职者在求职平台上注册并上传个人信息,平台就得肩负守护信息安全的义务,保证从简历存储到下载的每个环节,隐私防护都严丝合缝。那些不法分子能够伪装成招聘企业窃取简历,说到底还是平台把关不严,对入驻企业的资质审查过于宽松,甚至流于形式。

  事实上,对那些频繁发布各类招聘职位,但实际一个人都没招的认证企业,平台要识别这种异常并不困难。在信息安全上没能履行主体责任,难免会让外界怀疑,这些求职平台是不是为了平台用户活跃的假象,没有从严打压那些虚假的招聘信息和发布企业。

  总之,对于频繁发生的简历泄露事件,不管是内鬼倒卖,还是不法分子通过虚假招聘批量采集信息,求职平台难辞其咎。而且要提醒的是,和其他领域不同,简历信息所包含的数据相当全面,覆盖到求职经历、薪酬、离职意向等诸多私密敏感内容,一旦发生泄露,隐患相当大。因此,求职平台必须提高企业招聘的资质审核门槛,同时在监管层面,还得对地下产业链进行高压打击治理。(光明网 熊志)

  【简历买卖黑产,求职平台别成个人信息“贩卖商”】

  个人简历信息遭遇泄露、买卖,以至于形成产业链,大大小小的求职平台,无疑在其中扮演了关键角色。这并不一定是指,它们都直接参与了非法买卖,而是说,没有保障好用户简历的信息安全,平台方面确实难辞其咎。

  这首先体现在平台的简历信息系统频繁被攻击造成信息泄露,或是遭遇内鬼操作上。

  更重要的是,某些平台的一些服务和产品,设计的逻辑就是建立在对用户简历信息的“变现”上,甚至一开始就把平台的部分盈利需求,寄托于对用户简历信息的“开发”上。

  前不久,媒体就报道,某求职平台因被指用求职者信息非法获利而被法院起诉。甚至还有一些求职平台有所谓的面向企业的“人才流失预警机制”,也即员工简历一旦更新,求职平台便能立即“知会”企业。

  这次媒体的报道则提供了更多细节。即便是一些知名求职网站,其简历也可按照一手和二手明码标价对外出售;另外,企业VIP账号的子账号、辅助软件在网上也可轻易买到。

  通过不当方式获得企业VIP账号后,任何来路不明的第三方都可以企业名义发布招聘信息,以获取求职者的个人信息。这样一种状况下,有人通过网络求职被骗入诈骗公司甚至传销企业,也就不让人意外了。

  网络求职平台,给求职者和招聘企业都带来了巨大的便利,这也是整个行业的立足点所在。但这一切不能建立在对用户信息的予取予夺上。

  事实上,区别于一般网络平台,求职平台可以说是专门的个人信息收集方,从责任与义务对等的角度,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和能力都应该要求更高,受到的监管也应该更强。否则,就极有可能成为个人信息的“贩卖商”。

  就此而言,就有必要从源头把紧个人简历信息的“出口”关,而平台就是一个关键环节。同时鉴于求职平台所掌握的个人信息量之大,也不妨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真正让“违法者付出承受不起的代价”。(新京报 羽木)

图片来源:中新经纬

  【简历被“明码标价”,谁该为信息泄露买单】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被卷入了信息的洪流中,信息泄露也成了老生常谈的话题。根据公开数据,2011年至今,已有11.27亿用户隐私信息被泄露。对此,网络用户、利益链条的受益者、不尽完善的管理都需要负责。

  用户安全意识的滞后性,为信息泄露提供了“土壤”。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为人们带来了更便捷高效的生活体验。然而,当面对网络空间的各种信息索取行为时,用户往往难以做出审慎考虑,心甘情愿就把各种隐私信息“交”了出去。下载APP,匆匆瞥一眼便允许了这些软件随意“造访”手机的各个角落,从位置信息到相册,皆可一览无余;注册某个网站的用户,随手就勾选保密协定,殊不知自己的姓名电话已被“出卖”。生活在网络空间中的每个人,似乎都曾经历过这般情景。被信息技术裹挟着前进的人们,还未能来得及跟上其快速发展的步伐,未能形成系统全面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意识,对各种信息索取行为缺乏敏锐的辨别能力。这种安全意识的滞后性,为信息泄露提供了生存的“温室”。

  信息售卖产业链条的形成,是信息泄露行为的重要推动力。“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信息买卖的存在,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了信息泄露的受害者。今年8月,人民网发布报道揭露明星信息地下交易链:只需花费两元,就能把知名“爱豆”的身份证号买到手,多位明星就因信息遭泄露而被无处不在的狂热粉丝围追堵截。当信息被赋予了“可售商品”的新性质,信息的买卖和泄露就如同“滚雪球”:越来越多的人盯上其中的利益,开始从事信息倒卖活动;同时,出于各种目的的信息购买需求,又刺激着售卖者继续牟利。二者相互作用,彼此依存,从而使信息买卖的利益链条无限延长、信息泄露的现象也越发频繁。

  目前,我国已从法律层面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做出保护,有关“个人信息”的规定出现在了多个领域。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然而,就目前来看,相关法律法规仍分散在各部法律中,缺乏系统性阐释,公民维权和惩治相关违法犯罪的效果也欠佳。在有关信息的灰色产业链条面前,管理体系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心人总能找到可钻的空子,成为可憎的“漏网之鱼”。可见,保护个人信息依然需要有更为系统性的规定和更清晰严谨的管理措施。

  防止信息泄露,既需要每个人安全意识的提高,在涉及个人信息问题时,切记“三思而后行”,更需要从法律和制度层面“严抓严打”,不要让信息泄露成为社会的痛点。目前,针对信息安全的专门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处于制订阶段,迫切期盼着它的出台,能为我们带来更安全更安心的信息空间。(红网 杨柳)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刻不容缓

  文章来源:光明网、新京报、红网(稍有删减)

责任编辑: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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